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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无供MPF雇员 月发$5000补贴

  中评社香港8月19日电/据大公网报道,特区政府昨日推出第二期“保就业”计划,新增为有强积金户口的65岁或以上雇员发放每月5000元补贴,以及让雇主可重新选择“指定月份”估算工资补贴。第二期计划将于8月31日开始接受申请,最快九月中发放资助,申请资格、补贴方法,以及获批资助雇主须遵守的承诺,均与第一期计划相同。

  今年四月,特区政府宣布在第二轮防疫抗疫基金之下,推出了承担额达810亿元的“保就业”计划等措施,向雇主提供有时限的财政支援,协助他们保留原本会被遣散的员工。

  失业综援申请下降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上午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时表示,“总的来说,‘保就业’计划”大体上符合最初推出计划时的目标,防止失业情况进一步恶化,避免更多受雇人士被裁减。”林郑月娥说,因失业申请特区政府综合社会保障援助(援助)计划的个案持续下降,在七月已回落至少于1000宗。

  她又表示,如果没有“保就业”计划,加上自今年七月发生的新一波疫情,可以想像相关情况定会有相当幅度的恶化。有见及此,林郑月娥宣布,第二期“保就业”计划将于本月31日开始接受申请,为期两星期,第二期计划涵盖今年9月至11月。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与政策创新与统筹办事处总监冯程淑仪,昨日下午在政府总部举行记者会,介绍第二期“保就业计划”详情。罗致光表示,第二期工资补贴涵盖今年9月至11月,整项计划有助雇员保留工作,具备简单及尽快发放资助两大重点。

  冯程淑仪表示,申请资格及工资补贴计算方法不变,所有为雇员作强积金供款或设职业退休计划的雇主,不分行业,均符合资格;补贴按“指定月份”的实际工资的一半计算,每名员工最高补贴额为每月9000元。而雇主仍要承诺接受补贴期间不会裁员,并把补贴金额全数用于支付雇员工资。

  第一期获批资助的雇主在申请第二期补贴时,可从去年12月至今年3月中,重新选择其中一个月份作为“指定月份”计算补贴金额。但已于第一期计划中领取一笔过7500元资助的自雇人士不能再提出申请。

  冯程淑仪指出,新一期计划惠及更多65岁或以上有强积金户口的雇员,只要他们仍在强积金供款纪录内,即使雇主未能提供工资或自愿性强积金供款额资料,政府仍会按月为有关雇员提供5000元工资补贴。雇主获发相关款项后,必须把将三个月共15000元补贴全数支付计划所涉65岁或以上雇员。

  或超出814亿元预算

  对于社会有意见认为,应集中资源支援中小微企而非大企业,罗致光表示,虽然获批资助的微企数量占多数,涉及约12万名雇主,承诺聘用约37万人,但参与计划的大企业共聘用约55.8万人,若计划不包括大企业,则有约58%的雇员无法涵盖。

  罗致光说,两期保就业计划发放的资金或会超过原订的814亿港元,虽然目前未能估算最终情况,但已准备“应急钱”,未来有需要会再向防疫抗疫基金督导委员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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