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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岛核电站土地恢复需要百年以上时间

  中评社香港9月10日电/日本原子能学会汇总报告称,到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完成反应堆报废作业、厂区土地恢复利用为止,最短也需要100年以上时间。东电和中央政府的进度表写明力争2041年至2051年完成报废,报告指出“(在目标时间内)达到与通常核电站反应堆报废后相同的状态实际上很困难”,并建议“关于反应堆报废推进方式和完成后的土地利用,应从现在开始与当地展开讨论”。

  共同社消息,报告以1至3号机组熔落核燃料(燃料碎片)全部取出为起点,按照是否撤除所有设施和废弃物、是否等待放射性物质减少,探讨了4种情况。取出燃料碎片计划在2021年从2号机组开始,但结束时间未定。

  长期化的最大原因在于,处理和撤除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等“厂区土地修复”需要花费时间。撤除厂房和设备后,若立即着手修复则将产生大量放射性废弃物,与全部6座反应堆报废相加将达到约780万吨。也存在辐射量较高、难以开展作业的担忧。

  在等待辐射量下降于数十年后启动作业、或是留下部分地下设施和土壤等的情况下,废弃物虽有减少,但到土地恢复利用需要一百数十年至数百年时间。

  反应堆报废后的情形对当地居民而言是重要的信息,而东电方面称“将与当地的人们商议讨论”,未给出具体方案。熟悉原子能灾害受灾者援助的福岛大学副教授清水晶纪(环境法)指出:“也有人抱着反应堆报废完成后才能回到当地的想法度过避难生活,关于与学会给出的数百年时间的差异,东电和中央政府负有说明责任。”他还进一步强调称:“即便是2041年至2051年完成报废,时间上也够长的了。思考不限于反应堆报废的复兴方式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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