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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历史正确一边的《全球数据安全倡议》

(图片来源:网络资料图)

  中评社北京9月12日电/据新华网报道,(作者:徐培喜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近年来,数据安全逐渐演化成为一个多维度议题,拥有政治、经济、外交、军事、技术等多重属性,涵盖数万亿数字经济规模,影响军事和情报信息化,关乎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占据科技创新、对外贸易、对外宣传制高点,容纳技术社群、民间团体、私有部门等各类非国家行为主体。

  鉴于数据安全议题的多面性、重要性、交织性及复杂性,需要各国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出发,像应对气候变化问题那样建立全球治理框架和机制,维护全球共同利益,在保障全球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就争议问题达成共识,促进全球数字经济的繁荣,提升相互依存和共生程度,降低网络空间发生冲突的风险,维护网络空间稳定和繁荣。

  然而,数据安全议题的这些特点也导致它容易被极端意识形态思维滥用。在美国技术民粹主义路线执政者的带领下,这个领域近期出现了一些极其让人担忧的迹象。美国当局以数据安全为借口,推出“清洁网络”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并且鼓动世界其他国家效仿,将网络空间带进了2013年斯诺登泄密事件之后的第二场大危机。

  在这个背景下,2020年9月8日,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在“抓住数字机遇,共谋合作发展”国际研讨会高级别会议上发表主旨讲话,提出《全球数据安全倡议》,表达我国在数据安全领域的八点主张,在关键时刻进行纠偏,防止网络空间陷入文明冲突论和冷战思维的陷阱。

  《全球数据安全倡议》第一条强调各国应以事实为依据全面客观看待数据安全问题,积极维护全球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供应链开放、安全、稳定。这一条是整个倡议中最重要的内容,实际上是在提倡一种务实可行的方案。我国文化传统拥有从全球公共利益、命运共同体出发思考此类问题的习惯,但是其他一些世界强国并不具备同样的思维方式,他们更偏爱从零和博弈、文明冲突等丛林思维来看待其他文明、文化及国家,并将这种思维延伸到了网络空间。在这个背景下,以事实为依据来看待数据安全,而非戴上意识形态眼镜,是一种回归常识的路径。

  《全球数据安全倡议》第二条和第三条表达了对破坏他国关键基础设施和针对他国进行大规模监控的担扰。自从2013年斯诺登泄密事件以来,尽管欧洲国家通过一系列立法和双边协议在这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世界其他国家仍然没有获得网络强权国家的任何承诺。不仅如此,网络强权国家还无限上纲上线,奉行双重标准,利用自身在国际新闻传播领域的优势,指鹿为马、颠倒黑白,将自身的不负责任行为描述成是他国所为,指控其他国家做自己对其他国家做的事情。

  《全球数据安全倡议》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从数据本地存储、网络犯罪治理的视角提出了三点主张。第四条呼吁各国不得要求本国企业将境外产生、获取的数据存储在境内,第五条强调未经他国法律允许不得直接向企业或个人调取位于他国的数据,第六条强调国家间缔结跨境调取数据双边协议,不得侵犯第三国司法主权和数据安全。通过这些主张,中国愿意做出对等承诺,中国政府严格践行数据安全保护有关原则,没有也不会要求中方企业违反别国法律向中国政府提供境外数据。

  《全球数据安全倡议》第七条和第八条还针对信息技术企业做出务实的要求。第七条要求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供应企业不得在产品和服务中设置后门,第八条要求信息技术企业不得滥用用户对产品依赖性谋取不正当利益。

  《全球数据安全倡议》的措辞简单明确,表达的诉求清晰易懂。该倡议表明,我国近些年来对数据安全等网络空间治理议题的认识日益清晰。自从2015年习近平主席提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主张以来,我国探索形成了一整套观念体系,能够兼容全球公共利益,兼顾自身的根本安全利益和根本经济利益。该倡议是习近平主席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思想在数据安全领域的具体落点,与当下一些强权国家非黑即白、分裂对立的思维模式和网信政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毫无疑问,《全球数据安全倡议》站在了历史正确的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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