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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正视国家历史正义性谋求两岸共识

台湾问题归根到底是实现祖国统一的问题

  中评社香港9月24日电/全国对台干部培训中心研究人员凡杰名在中评智库基金会主办的《中国评论》月刊9月号发表专文《台湾问题与国家历史正义性》,作者认为:台湾问题归根到底是实现祖国统一的问题。但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在两岸之间不仅差异巨大且越走越远。本文认为:存在一个客观的、在海峡两岸都能接受并认可的共同观察角度,这就是国家历史正义性。本文呼吁:应正视国家历史正义性,并从这一角度谋求两岸对台湾问题的共识。文章内容如下:

  一、国家历史正义性及其获得

  国家正义性是国家政权的利益导向与国民利益要求的一致性。它包括对内满足国民和谐要求和对外满足民族平等要求。国家历史正义性是国家政权利益导向的历史运动与国民利益要求的历史运动的一致性。它包括对内满足国民和谐要求和对外满足民族平等要求的历史运动的一致性。

  什么决定一个政权对国家历史正义性的获得呢?

  它不是由军事力量大小决定的。因为军事力量与国家历史正义性是不同的两个事物,而且是两个运动着的、比例在变化的事物。一个政府主体可以两者都大,也可以都小;也可以是一个很大,另一个很小。当年,辛亥革命建立的武昌军政府,并不因为军事力量小于清政府的军事力量而没有国家历史正义性。今天,也不能把军事力量大的一方看作是天然具有国家历史正义性。
  它也不是由是否提出“统一”而获得的。因为不是统一决定着国家历史正义性,而是国家历史正义性决定着“统一”。“统一”的提出并不专属于具有国家历史正义性的一方。比如有的民族,二战后被人为分为两个占领区,而后成为两个国家,都提出要“统一”对方,那么,其国家历史正义性属于哪一方呢?最后还是要看哪个政府能获得国内人民的支持和为民族争取更大的对外利益。东西德、南北越都是这个规律起作用,而不是是否主张统一。何况,在台湾问题上本来就不是“统一”与“分裂”的历史法统关系。

  在民族国家历史阶段,一个政权的国家历史正义性只能来源于其对内和对外的关系,来自于其对人民社会和谐和国家平等关系的主张和维护。懂得了这个历史客观规律,就可以顺应这个规律来推动国家历史正义性的建设和发展;不懂得这个规律,或是虽然懂了,但并不去提高自身的国家历史正义性,而是反其道而行之,对内放纵社会阶级财富两极分化,对外丧失国家平等关系的争取,那就必然会被历史所淘汰。

  二、前政权的国家历史正义性

  本来,1911年产生的“中华民国”(本文称之为“前政权”)是因对内主张国民平等,对外争取国家平等,而在对内和对外都具有强于清政府的国家历史正义性而取代满清政权的。而后,它消灭军阀割据的“北伐”行为和领导抗战的行为都提升了其对内、对外的国家历史正义性。

  可它接下来的行为却使它失去了国家历史正义性。或者说,它没有满足人民在抗战胜利后对国家历史正义性的新要求。

  首先,1946年,前政权(大地主大买办大军阀把持的政权)没有认识到中国在进入工业化之前必须解决土地分配两级分化超级严重的问题,即其不但忘记了孙中山先生的“平均地权”,而且拒不接受共产党提出的使占人口90%以上的农民不至于因为工业化而加剧破产和死亡的土地改革。这样,这个政权就等于与70%的贫困国民相对立了。而要解决这个对立,使70%的贫苦国民服从加深两级分化的土地制度和新军阀独裁制度,这个政权就只能依靠其强力国家机器——“国军”,依靠地主阶级的“还乡团”发动“剿匪戡乱”战争——内战来屠杀和镇压被逼上梁山的贫穷农民。这当然就彻底破坏了国内各阶级之间的和平希望,将国内的和谐度降到了近乎于零,从而彻底丧失了对内的国家历史正义性。
  其次,它不但不依据“五常”权力平等的条件,来改变不平等的中外关系,反而为了引诱苏联不支持中共,与苏联签订了承认苏军长占东北,承认外蒙古“独立”投票的条约;放纵美国大兵在中国的土地上肆虐中国人民等等。这就使其把对外国家历史正义性也完全丢掉了。

  前政权为什么在对外上这样软弱呢?回答当然是其“没有实力”。可其为什么没有实力呢?

  常言说得好,外交是内政的继续。历史上,有打内战的政权能够将外敌打出国境的吗?当然没有。相比之下,大家可以想一想:

  为什么也同样“没有实力”的毛泽东却敢在斯大林拒绝废除与“民国”签订的旧条约、其他政治局常委都接受斯大林维持条约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留在莫斯科,要求斯大林立即无偿归还中长路,归还大连港行政权和苏联租占的全部物资,并在1952年底前归还旅顺港呢?

  为什么“没有实力”的中国却能在1950年的隆冬把美军打回三八线呢?归根结底,不就是共产党的新政权实行了土地改革、团结了90%以上的国民而具有了对内的国家历史正义性!

  三、人民选择了国家历史正义性的新政权

  一个政权丢掉了对内对外的国家历史正义性,一不等于这个民族就只能忍受这个丧失了国家历史正义性的政权;二不会取消这个民族对国家历史正义性政权的历史要求。

  国家历史正义性是民族国家的客观存在。你不要,不等于这个存在会从这个国家的领土上消失,更不等于被“围剿”的人民大众不会建立一个对内实现阶级和谐、对外赢得平等和尊严的、具有国家历史正义性的新政权。
  前政权对国家历史正义性的丧失,决定了包括台湾人民在内的中国人民必然要组建新的具有国家历史正义性的政权。这就是1949年10月1日,在辛亥革命发生38年后,中国又产生了新政权的历史逻辑。

  由于新政权,对内进行了铲除封建经济关系的土地改革,解决了涉及90%以上人口的阶级(地主和贫雇农)对立;对外赶走了帝国主义的大炮军舰,结束了外国大兵在中国大陆横行霸道的历史,坚持了对外平等原则,在朝鲜打败了帝国主义联军,所以,新政权在大陆就充分获得了对内对外的国家历史正义性。这一点连当时的美国国务卿艾奇逊在1950年1月发表的《中国的危机》演讲中都承认:“国民党不是在战场上被打倒的,而是被中国人民抛弃了。”

  显然,就是今天,站在局外人的立场,读者也会承认:当抗战的胜利改变了世界和中国的政治形势,中国人民在战争中付出巨大牺牲之后,中国在当时是具备走上独立、和平、发展道路的客观环境和条件的,人民是不愿意再打仗的。而对这个历史客观条件,前政权统治集团却基于其地主、买办、官僚阶级的利益本能,对新道路并没有兴趣和认识。在他们的脑子里只有一条和战前一样的当地主和统治者的“老路”。所以,即使是当时没有共产党(比如在当时的台湾),前政权和人民的矛盾激化也同样会大爆发。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应该犯“经济差距论”的错误,也不应犯所谓“制度差异论”的错误。尽管这些对两岸关系会有一定影响。

  四、国民党政权丧失历史正义的历史事实

  1945年8月11日,在得知日本即将宣布投降的广播后,前政权主席兼国民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对中国军队(国民党各部队)、伪军和同样是中国军队的“十八集团军”下了三个命令。对“国军”的命令是:“最高统帅部今日电各战区将士加紧作战努力,一切依照既定计划与命令积极推进,勿稍松懈。”“日军撤走之城镇,必须马上接管”,“日军没有撤出之城镇,需设法接管”,“日军遗留的武器装备,必严加看管,收为己用”,“共产党武装若与我争夺城镇、资源,妨害我之行动,应断然剿办为要,不加姑息。”
  对伪军的命令是:“应就现驻地点负责维持地方治安,保护人民。各伪军尤应乘机赎罪,努力自新,非本蒋委员长命令,不得擅自移动驻地。并不得受未经本委员长许可之其它部队之收编”(很显然,这条命令中的“其它部队”就是指八路军和新四军)。

  八路军收到的命令则是:“应就原地驻防待命。其在各地区作战地境内之部队,并应接受各战区司令长官之管辖。政府对于敌军之缴械、敌俘之收容、伪军之处理及收复地区秩序之恢复,政权之行使等事项,均已统筹决定,分令实施。为维护国家命令之尊严,恪守盟邦协议之规定,各部队勿再擅自行动为要。”

  显然,这条命令已经把八路军完全等同甚至还不如伪军,完全终止了八路军的中国合法的、抗战的军队性质。这是谁欺骗谁呢?

  国民党热情邀共产党到重庆就“和平建国”进行谈判,共产党决定派周恩来去,可国民党却坚持要毛泽东去。可当共产党抱着诚心诚意,派毛泽东到重庆后,国民党却未作任何准备,拿不出任何关于谈判的程序和议案,结果是中共提出的谈判程序和议案,使谈判筹备工作得以完成。这里又是谁骗谁呢?

  双十协定(即“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签订后,前政权承认要坚决避免内战。可是其军队却无视原日占区内八路军和敌后解放区政府(抗战中是前政权承认的合法地方政府)的存在,1945年9月10日-10月12日在“上党”,10月24日-11月2日在“平汉”却要驱除和消灭八路军和解放区政府。这是谁向谁“进攻”呢?为什么不能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呢?当时的共产党并没有要闹土改、斗地主,不过是要其在抗日中获得的“合法性”继续存在而已。

  1946年1月初,在马歇尔的调停下,前政权和共产党双方都下达了1月停战令,政治协商会议召开。2月,双方议定八路军也参加政府的军队整编。3月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却推翻了1月政治协商会议的允许中共和民盟获得国大1/4的代表名额,拥有否决权的承诺。开始了继续维护其大资产阶级独裁统治,否定人民民主自治(重庆有逮捕权的机关有18个,大半为于法无据的秘密机构)的统治,提出“政协在本质上不是制宪会议”。由此,是谁在否定党派合作呢?尽管,共产党的愿望就是中国政治进步,没有提出任何经济(包括土改)要求。
  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后,前政权不承认东北民主联军及当地人民政权的合法性,遂在第二次20天的停战期内,双方仍未就改组政府和江苏北部政权问题达成协议。停战期刚过,1946年6月26日,前政权就以突然进攻八路军控制的中原地区为标志,在全国范围开始“戡乱”了。显然,从客观上看,无论谁先挑起的,战争全是在八路军的解放区内发生的。前政权为什么不能如许可外蒙人民那样让解放区的人民“公投选举”呢?

  全面内战爆发前,前政权管辖3亿人口,总兵力约为430万人,控制着所有的大城市、铁路,港口。美械师达45个,还有在华美军好几万人,又断了苏联对中共的援助,而“土八路”才127万人。在这样的情况下,谁愿意开打呢?谁又说3-6个月消灭对方呢?1947年7月4日,蒋介石得到司徒雷登“采取紧急措施的时刻,恐怕已经来到了”的答覆。当日,前政权颁布《戡乱共匪叛乱总动员令》;7月18日,前政权的国会通过了《动员戡乱完成宪政实施纲要》,取消中共国大代表及国民政府委员保留名额,并将中共参政员予以除名。中共由此被迫在1947年10月10日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正式提出推翻前政权执政者的统治。

  1948年3月9日,前政权最高领导人发布“命令”:“赤化区人民都同情共匪,我军进剿时,可以烧毁房屋,杀戮附敌的人民,以破坏他们的根据地。”美国记者葛兰恒曾记录了解放区遭受的蹂躏:“即使表情冷漠的农民,也会泣不成声,没法再接着往下讲”,“一旦他们开了口,就很难制止那泉涌般的痛苦回忆。”

  在1948年8月3日“国军”“南京戡乱检讨会议”上,93军军长盛家兴向蒋介石书面进言:“共军军民一致,尊重人民利益,纪律严明,对我军情况明瞭,战术灵活巧妙,战斗力强,牺牲精神旺盛。“国军”应效法共军,不妨碍人民利益,争取民众,才不会成为聋子、瞎子。要效仿共军经济公开,爱惜士卒,纪律严明,才能提高士气;要学共军加强侦察,灵活运用战略战术,坚决进攻,军官冲锋在前才能提高战斗力……”蒋介石则训话:“我认为共产党阴险暴戾,深刻精到,机警疑忌,严密笃实,并没什么了不起,只不过懂辩证法。你们以后对辩证法要好好研究,才能对付他们。这次我发一本辩证法给你们,希望你们回去认真研究。”
  前政权统治集团不仅是对共产党实行独裁,而且对其内部、在台湾也一样。还在“戡乱”之前的1945年10月3日夜,“中央军”的坦克、火箭炮就已经在昆明打响了“内战”第一枪。云南省主席龙云对前政权主席的当面痛斥就很能说明前政权为什么会流落到了台湾。

  综上,前政权迁台不就是因为其丧失了国家历史正义性吗?如果不是这个原因,仅有小米加步枪的、靠“欺骗”的政党能将一个有飞机加大炮的政权推翻吗?能维持3年大战的兵员和财力吗?试想,如果前政权不发动“戡乱”战(由此也不会在台湾实行“戒严令”),而是遵守国共两党的“双十协定”,实现土地改革(后在台湾实行了);如果前政权坚持团结全国人民一致对外,坚持收回东北全部权益,拒绝苏联分裂外蒙古的行为,坚持向美英等帝国主义收回全部主权(哪怕是联苏抗美或联美抗苏选其一),那么也不可能有台湾问题。

  五、中美矛盾上升为台湾问题的主要矛盾

  解决台湾问题的时间本不该太长。1950年,新中国已经在福建沿海集结大军。1950年6月上旬,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主席提出当前的军事任务是攻打台湾,三野副司令员粟裕汇报了作战方案,决心在1950-1951年发动台湾战役。

  但是,由于中国处于工业化帝国主义时代,所以,台湾问题必然会受到工业化时代帝国主义行为的影响。这个行为就是美国在其控制中国大陆的企图失败后,藉其超强海空军转为全面控制东亚岛链及西太平洋地区,围堵共产党领导的新中国,图谋“托管台湾”的行为。

  1947年台湾“228事件”后,美国认为“有迹象表明台湾人对美国监护或联合国托管是会接受的”,其从此开始操纵台独分子廖文毅成立“台湾再解放同盟”,鼓吹“联合国托管台湾”,“用公民投票的方式决定台湾的归属,最终实现台湾‘独立’”。
  1948年11月,美军方认为:“通过外交和经济手段,不让共产党统治台湾,使台湾留在对美国友好的政府手中,是符合美国的战略利益的”,“最实际的办法就是把台湾与中国大陆分离开来。”1950年6月,美国总统杜鲁门发表“台湾地位未定论”声明。由此,将台湾变为美国“第51个州”就成为美国的长期目标(现依然如此)。

  由于美国海空军当时对解放军海空军具有绝对优势,所以,美军进驻台湾就直接阻碍了中国“一土两权”时期的结束,并使“一土两权”矛盾添加了中美矛盾,使大陆解决台湾问题的性质增加了抗美保台的性质(这也同样使前政权行为增加了“抗美保台”性质)。

  由于中美矛盾属于民族间矛盾,所以,自美军侵台起,中美矛盾就上升为台湾问题的主要矛盾。正是把握了矛盾性质的变化,1950年6月以后,新政权一直将“抗美”放在解决台湾问题的首位,而与美帝国主义进行了全面斗争(包括抗美援朝和炮击金门)。1972年尼克松访华和1979年中美建交,标志了斗争取得了阶段性重大胜利,迫使美国将驻扎了28年的美军撤走,与中国前政权断交,废除了所谓“《中美共同防御条约》”,从而使台湾问题的主要矛盾基本回到了“一土两权”矛盾——即两岸在中华民族国家历史正义性体现问题上的矛盾。中美民族矛盾则退居到了次要的矛盾地位——正是这个主要矛盾的转变,使得新中国在1979年可以提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主张,而与前政权推进“三通”等举措。

  由上可知,台湾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前政权的内战犯罪造成的。台湾问题中所包含的矛盾结构是表现为三个阶段的:单一国内矛盾阶段;国内矛盾与中美矛盾二元矛盾,中美矛盾为主的阶段;国内矛盾与中美矛盾二元矛盾,国内矛盾为主的阶段。

  显然,在解决台湾问题时,两岸不但需要坚持国家历史正义性,而且还需要坚持世界历史正义性,即在解决台湾问题的过程中同步解决处于次要低位的中美矛盾(简称为中美小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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