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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司法改革有巨大空间

  中评社香港9月29日电/大公报29日发表社评说,香港司法机构近年陷入政治化的泥潭难以自拔,判决不公层出不穷,严重动摇市民对法治的信心,要求司法改革的声音不断壮大。事实上,世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东西,司法机构不能抱残守缺,以“大公无私”自我陶醉,“司法独立”更不能被当作抗拒改革的挡箭牌。司法机构唯有与时俱进,才能赢回市民的信任。

  社评说,司法改革其实有巨大空间,成立“量刑委员会”,限制法官判案的随意性,无疑是改革大方向之一。观乎近年法庭审理的涉暴乱案,尽管被告涉及纵火、伤人、冲击、藏有或投掷炸弹等严重破坏公安的罪行,但法庭未必是从严判决以儆效尤,反而屡现轻判甚至放生,罪与罚严重不相当。被告固然践踏法治,法官随性判决,不也是对法治的戕害?更令人侧目的是,有的法官对被告不吝赞美之词,形容为“关心社会,不为私利”、“优秀青年”等。当法官将个人政治倾向、情感带入法庭,判决不可能公正。正义女神蒙住双眼,但蒙住双眼的不一定都是正义化身,设立量刑委员会,纠正法官的胡乱判决,实是维护司法公义的应有之举。

  加强对法官的问责,也是民意呼声。目前,除了一个委任法官的推荐委员会外,就没有其他监察机构,法官基本上处于“无王管”状态。不管法官判案如何不公,市民有多大不满,都是由司法机构内部调查处理,“自己人查自己人”,公众无从置喙,不可避免地惹来黑箱作业、官官相护的质疑。

  还有,法官判案被指有不同政治立场,结果有人急速受罚,有人加薪晋级,判若云泥。司法机构处理自己人尚且不公平,如何让市民相信能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有成立中立的监察机构,将法官纳入公众监察,才能令人信服。

  滥用司法覆核及滥批法援,已经变成司法界牟取私利、阻挠政府施政的工具,也必须尽快处理。

  司法界存在不少陈规陋习,其中一个是“马房文化”。港英时代,有澳洲帮、英国帮、本地帮等派别,不同帮派间亲疏有别,帮派内围炉取暖。这个陋习并未因英国人的离开而结束,有人认为现在演变成不同利益条块,有门路“埋堆”,入得“三帮”,才能青云直上,“非我帮派者”受排挤打压,这种“小圈子文化”窒碍了司法机构的健康发展。

  社评说,司法机构非改革不可,是不少人对香港司法界的印象,也是烈显伦大声疾呼的原因。司法机构不能对自身的问题视而不见,继续大搞鸵鸟政策,犹自感觉良好。事实上,英美等普通法国家都有类似监察机构,这样的监督并没有影响其“司法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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