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中评电讯 > 保安局促台履行法治 助陈同佳自首

热点搜索

保安局促台履行法治 助陈同佳自首

  中评社香港10月4日电/据大公报报道,涉嫌在台湾杀死女友后返港的陈同佳,日前重申会赴台自首。协助他的香港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表示,台湾律师将与当地司法部门商讨有关问题,稍后公布详情。一直消费死者、利用惨案攻击特区政府的民进党当局,则再抛所谓“单一联系窗口”论,企图诱使特区政府非法处理事件。保安局表示,希望民进党当局真心履行最基本的法治,积极方便陈同佳赴台自首。

  未与台方设“单一联系窗口”

  对于陈同佳赴台自首一事,民进党当局不断提出所谓“单一联系窗口”,声称要与特区政府“联络安排”,并称关键是特区政府的“责任感”。

  保安局发言人昨再度驳斥民进党当局的谬论。发言人指出,去年特区政府建议修订《逃犯条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正是要处理两项法例不适用台湾的漏洞,后因社会反应撤回修例,故香港现时没有法律容许特区处理与台方的法律协助。

  发言人强调,特区政府不可能违反法律,就陈同佳案向台方提供证据,这点特区政府已多次作出声明。对于有议员明知香港没有法律基础向台方提供证据,但仍发表误导性言论、令人以为政府可这样做,是不负责任。

  发言人亦指出,所谓“单一联系窗口”是台方单方面的描述。台方向香港警方提供了陈同佳可向台方联络的资料,香港警方已随即转告。香港警方并没有与台方共同建立所谓“单一联系窗口”,更不涉及任何证据协助;呼吁台方真心履行最基本的法治,积极方便陈同佳赴台自首或投案。特区政府会在符合法律的情况下,提供协助陈同佳赴台的可行安排。

  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质疑,所谓“单一联系窗口”并非具法律效力的安排,民进党当局应清楚知道,香港撤回修例后,没任何法律基础与台方展开刑事互助,唯其至今仍抛出这些闻所未闻的术语,可见其关心政治效果多于彰显司法公义。

本文网址:http://www.crntt.cn/120913.html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