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受害者:法官赞暴徒 明显不妥当
中评社香港11月9日电/据大公报报道,记者冯锡雄报道:掷汽油弹可造成严重人命伤亡,有被告青年早前仅被判18个月感化,法官在判词中,更加赞扬被告是“优秀嘅细路”;另一宗法庭案例,有大学生持攻击性武器参与游行,法官宣判时竟称被告是“年轻有为、有抱负有理想的青年”。
“是年轻有为,就不会出来搞事啦!”市民周晓东去年九月,在街头向高举日本国旗的黑衣人,说了一句“你们知不知道国耻?”他之后遭到20名暴徒围殴,施袭者全部蒙面,至今仍逍遥法外。周晓东对于接连有暴徒被放生,仍感到忿忿不平。
他认为,多宗法庭案件的判词,有法官大赞被告拥有高尚情操、年轻有为、是优秀的孩子,估计法官是考虑被告年轻,所以予以放生,希望他们改过,质疑未必纯粹按证据作出裁决,判词中加以赞扬,明显不妥当。
“太多裁决令人看不过眼”
同样在黑暴事件中被暴徒行“私刑”的朱佩嘉认为,太多裁决令人“看不过眼”。“究竟他是法官,还是被告的辩护律师?”朱佩嘉指出,部分涉及黑暴的案件,被告均获轻判,甚至获法官赞扬“品格高尚”,质疑道德与法律的界线,变得愈来愈模糊,正义不能彰显,因此,司法改革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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