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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尧被指原则上犯错 上诉庭改判两人留案底

何俊尧 (图片来源:大公网)

  中评社北京11月14日电/据大公报报道,两名14岁的少年男女早前承认去年11月18日参与九龙加士居道的非法集结,但时任裁判官何俊尧(见图)却只颁儿童保护令一年,毋须两人留案底。上诉庭指何官原则上犯错,判刑过轻,昨天改判少女守感化一年、少年则履行社会服务令80小时,均须留案底。

  少女判感化 少年判社服

  报称学生的两名被告,案发时同为14岁。何俊尧早前认为两人在案中的参与角色“被动”,决定不予定罪,只颁儿童保护令。

  其后律政司不满原审判刑过轻,向上诉庭提出刑期覆核。上诉庭三位法官潘兆初、朱芬龄和彭伟昌昨天颁判词再次指出,何俊尧的判断出错,因为证据显示两被告在案发时皆站在最前线,女被告用伞掩护其他犯事者搬动路障,男被告则打手势向他人示意停下或撤退。而两人均有戴上面罩、防毒面具等装备。

  上诉庭又指出,当天的非法集结牵涉超过一百人犯事,更有人向警方防线掟砖及投掷39个汽油弹,犯案严重程度近乎暴动。然而,何俊尧忽略了判处阻吓式刑罚的重要性,因此他所颁的儿童保护令不足以反映案件严重。

  最终,上诉庭在平衡阻吓性与更生的因素后,改判两名被告接受更高惩罚。其间,两人均须按感化官的指示居住、学习及接受心理治疗。他们每晚亦须守宵禁令,除非事前获感化官批准或父母全程陪同才可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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