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中评电讯 > 食署清法轮功违法展品 检控十人

热点搜索

食署清法轮功违法展品 检控十人

  中评社北京6月1日电/据大公报报道,《大公报》早前连续揭发内地邪教组织法轮功在港宣扬歪理邪说,霸占公众地方摆街站,攻击国家。报道引起广泛反响,读者致函《大公报》表达支持,附上法轮功大量阻街照片,呼吁政府执法。

  《大公报》系列报道引起当局关注。自上月终审法院驳回法轮功有关2013年被没收展板的上诉许可申请后,食环署近日巡查14个地点,移走约50张招贴或海报,并检控约10人,署方回覆《大公报》时强调会果断执法。\大公报记者 周扬

  食环署于2013年行动中没收法轮功未经批准在政府土地摆放的展品,并检控两名法轮功学员,其后他们提出司法覆核,获原讼庭裁定胜诉后,2019年上诉庭改判政府上诉得直。法轮功于上月13日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终审法庭上诉委员会于同日驳回其上诉许可申请,并于同月18日颁下裁决理由。

  读者报料:街道终“清毒”

  有关上诉许可申请由终审法院常任法官李义、霍兆刚及非常任法官邓国桢审理。代表法轮功的资深大律师夏博义称,《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04条并不适用于规管示威横额。李义对此质疑表示,是否任何涉及示威题材的横额,署方均要撒手不管?代表政府的余若海大律师亦反驳,示威权利非绝对,若无规管,可以想像不同团体会为争夺最佳摆横额位置而争执。上诉庭亦指出,政府土地管理计划授权食环署署长决定是否批准在计划内的政府土地展示横额。

  法轮功申请终审法院上诉失败后,有读者向《大公报》报料,指街道终于“清毒”了,食环署特遣队在法轮功街站的阻街黑点加强执法行动。《大公报》向食环署查询,署方回覆表示欢迎终审法庭上诉委员会的裁定,认为有助部门有效处理环境妨扰。

  将追讨清理费

  而食环署经部署后,联同相关政府部门连日来加强执法,在14个地点采取联合行动,移走未经许可或不遵照《路旁展示非商业宣传品管理计划实施指引》而展示的路旁非商业宣传品。截至上月29日,食环署发现有八个地点已没有未经准许展示的招贴或海报,并在余下的六个地点合共移走约50张招贴或海报,并就怀疑违反《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04A条的约10名人士展开检控程序,署方亦会按条例第104C条跟进移走费用。

  期间,食环署注意到在油尖区近红磡铁路站的一个地点,有怀疑未经准许展示的招贴或海报,已随即转介给有关“主管当局”跟进。

  署方表示,上述各个地点的环境妨扰情况均已有明显改善,并强调任何人士违反《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04A条规定即属犯罪,呼吁有关人士或组织切勿罔顾法纪,以身试法。

本文网址:http://www.crntt.cn/156658.html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