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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韩国“N号房”共犯被判刑

  中评社北京11月26日电/据韩联社报道,26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N号房”案件涉案人员进行一审宣判。25岁主犯赵主彬被判40年,共犯金某获刑1年6个月,李某被判1年6个月,缓刑3年,须参加180小时的社会服务。金某与李某年龄分别为28岁和24岁,两人均涉嫌协助赵主彬诈骗。

  据悉,2019年4至9月,金某与李某曾谎称会“提供通过私下调查所取得的情报”,骗取韩国知名新闻主播孙石熙1800万韩元(人民币约10.8万元)。同年8月,以“诈骗受害补偿金”为由,骗取前光州市长尹长铉2000万韩元(人民币约12万元)。两人在接到赵主彬指示后,还曾与孙石熙及尹长铉见面,并收取钱款。同时二人还涉嫌在赵主彬指示下,通过网络或电话虚假宣传销售枪支和毒品,获得非法经济利益后转交给赵主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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