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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网路报:“双标党”变本加厉 人民吞苦果

  中评社香港12月22日电/大华网路报今日专栏文章说,前荣总医师苏伟硕最近突然成为全台知名人士之一,他之所以如此赫赫有名,不是因为在医学上公布什么重大研究成果,而是因8年前论证莱克多巴胺对人体有害而反莱牛,并受邀至民进党“立院”党团说明莱剂危害;8年后以同样的理由反对莱猪,却被民进党政府辖下的“卫福部”食药署,依据《食安法》46-1条:“散播有关食品安全之谣言或不实讯息,足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提告。

  姑且不论莱猪尚未进口,“足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尚未发生,提告有些牵强,即使是数据上引用有误,难道一定得动用“国家”机器来解决吗?食药署署长对此表示:“难道我们政府,要放任他一直讲吗?”,真是“政府好大、人民好怕。”蔡英文不是许诺若政府听不到人民声音,可以掀桌吗?曾几何时,百姓连说话的权利都没有了,不能“放任他一直讲”,是什么样的执政心态?

  民进党政府始终未曾说清楚的是,若莱猪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为何“教育部”要改契约范本防莱猪进入校园、“国防部”宣布采购均为“国产”CAS标章优良产品、体育署国训中心强调只会采购“国产”猪肉、退辅会要求所属荣家等所有荣民养护单位,在采购契约上注明猪、牛都必采购当地食材?更遑论现有106个国家禁莱猪进口,包括民进党最敌视的中国大陆。

  若按《食安法》46-1条的标准,前“行政院长”发言人丁怡铭早就应被判刑,因他诬指台北市牛肉面冠军商家使用莱牛。这已明显触犯“散播有关食品安全之谣言或不实讯息”,足生损害于牛肉面冠军商家的营收,然而他不仅未按同样标准被告,且被民众检举后赴中正一分局作笔录时还爆出受礼遇讯息。“双标党”已经不足以形容民进党政府,加上“变本加厉”也只是刚好而已!

  过去民进党宣称要百分之百言论自由,并多次发动群众要求废除刑法100条“内乱罪”。虽然最终刑法100条未被废,但至少“内乱罪”条文已被修正,让政府不再能轻易以“国家安全”为名,镇压单纯的政治言论。不料当初竭尽所能要维护言论自由的民进党,执政后忘却当初的理想,透过修改“国安五法”、制订“反渗透法”来箝制言论自由。明显是以维护言论自由为名,实在取得政权。
  连过去鲜有被用来对付异议者的“社会秩序维护法”、“食安法”,都会被民进党政府拿来对付百姓,是可忍孰不可忍!如果这不是变本加厉,什么才是?民进党政府上一任的执政后期,以及这一任宣布要开放莱猪进口后,“查水表”事件就经常见诸媒体报道,连过去一向挺民进党甚力的农民,因要北上抗议政府开放莱猪政策,就被“查水表”。

  更令人感到吃惊的是,“警政署”不仅坦承不讳对猪农“查水表”,竟然还能理直气壮地表示,是“出于善意、基于保护,为了维护社会秩序”。让猪农心生恐惧的“善意、保护”,相信猪农不要也罢!同样地,商誉卓著的信功猪肉加工厂,不过发声明否认挺民进党政府的莱猪政策,也立即被屏东县政府消防局进行消防安检,一点也不在乎是否会被质疑“查水表”。

  既然能堂而皇之的“查水表”,“行政院”严词批评台中市长卢秀燕,“不该用突袭方式造成国际友人对台湾的不信任”,还会奇怪吗?卢秀燕代表台中市议会、市民向美国在台协会(AIT)台北处长郦英杰,当面表达拒绝莱猪立场,何错之有!若台美关系良好,美国为何不增加出口不含莱剂的78%美猪来台,而硬是要台湾人民食用那22%含莱剂的美猪!

  美中贸易战打得如火如荼,美国将中国大陆视为战略竞争对手,尚且不出口莱猪至大陆去考验百姓的胃,台湾百姓却必须在自断交以来台美关系最好的时刻,食用可能会影响自身健康的莱猪,试问这样最好的时刻之意义在哪?更何况赖清德、陈菊,曾分别在台南市长、高雄市长任内,也突袭式地向当时(AIT)处长表达不欢迎莱牛立场,“行政院”对卢秀燕的批评站得住脚吗?

  政府存在的目的是为民众谋福利并解决问题,然而看到最近民进党政府关于美国莱猪的诸般政策作为,不但未能为民众谋福利并解决问题,反而要民众吞下其对外政策执行不力的苦果!简直是双标到变本加厉且无以复加的地步,民众岂能不设法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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