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中评电讯 > 绿执政嘉义县、屏东县议会订莱剂零检出法案

热点搜索

绿执政嘉义县、屏东县议会订莱剂零检出法案

屏东县议会三读通过食安自治条例修正条文,规定境内莱剂零检出。(照片:中时新闻网)

国民党嘉义县议员詹琬蓁提案,增列县内贩售乙型受体素(莱剂)及加工肉品,必须在外包装清楚标示。(照片:中时新闻网)

  中评社台北12月24日电/蔡政府明年元旦开放美国莱猪进口,赶在倒数一周,民进党执政的嘉义县、屏东县议会昨天都修订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条例案,增列猪肉不得检出乙型受体素(莱剂)规定,否则将开罚条文。

  综合台媒报道,嘉义县临时会昨上午审查通过食安自治条例修订案,增列猪肉不得检出莱剂,违者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同时,也通过中国国民党议员詹琬蓁提议,增列条文要求县辖贩售乙型受体素及加工肉品,必须在外包装清楚标示,违反者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锾。詹琬蓁另提议,食安条例修订公布,不必送“中央”核定,直接公布实施,否则“中央”硬闯关莱猪进口,县民会认为嘉县“打假球”。

  全案审议通过,25日将进行二、三读。

  针对莱猪进口,各县市议会纷纷祭出自治条例,“卫福部”曾出面表示,动物用药的残留容许量是由“中央”主管订定,若与地方相互抵触,届时将以公告方式宣布自治条例“无效”。

  民进党团总召议员罗士洋说,会前与县长翁章梁协调,因过半议员连署支持食安修法,为议会和谐,党团未反对。翁章梁说,尊重议会,但食安条例修订需送中央核定才能生效施行。

  屏东县是养猪大县,国民党屏东县议员黄明贤昨在议会定期会提案修订屏东县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条例,要求莱猪零检出并订定罚则,违者开罚新台币3万到10万,昨县议会定期会三读通过。

  黄明贤表示,修订部分包括第4条增订,于本县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储存、贩卖、输入、输出、做为赠品或公开陈列之猪肉及其他相关产制品,不得检出乙型受体素。

  屏东县府卫生局长施丞贵说尊重议会,食安自治条例将送中央核定后才能施行。

  

本文网址:http://www.crntt.cn/133570.html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