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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谈可转债波动

  中评社北京1月16日电/据中国经济网报道,15日,针对2020年部分可转债出现暴涨暴跌的情况,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证监会发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相关的可转债制度进行了规范。后续证券交易场所将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可转债交易规则、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则等进行修改完善。

  高莉介绍,可转债作为一种兼具“股性”和“债性”的混合证券品种,为企业募集资金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融资结构、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0年以来个别可转债暴涨暴跌,引发了关注。

  高莉表示,证监会于2020年12月31日发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对可转债相关制度进行了完善,具体有:完善交易制度,要求证券交易场所根据可转债的风险和特点,完善现行交易规则,防范和抑制过度投机,根据正股所属板块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制定相应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则,加强风险监测等;完善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可转债转股价格的确定、修正及调整规则;完善赎回回售规则;建立可转债受托管理制度;明确监管处罚措施;明确规则衔接和新老划断等。

  高莉表示,后续证券交易场所将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可转债交易规则、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则等进行修改完善。这些制度安排有利于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对可转债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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