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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莲县长徐榛蔚遭停权1年 蓝中常委拟翻案

傅崐萁与徐榛蔚(右)。(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1月27日电/根据台媒报道,国民党籍花莲县长徐榛蔚前年因未获党核准,帮丈夫、无党籍“立委”傅崐萁助选,去年遭国民党考纪会决议停权1年处分。但有中常委认为徐的情形特殊,“停权1年”处分太重,打算在中常会为徐平反。

  去年9月国民党考纪会决议对违纪的徐榛蔚做停权1年6个月的处分。去年10月在党务高层建议下徐榛蔚向考纪会申诉,考纪会本月8日开会驳回徐的申诉,也未采纳地方建议的申诫处分,但考量地方建议徐的执政贡献,透过表决,将处分改为停权1年。

  本月8日考纪会开会前,虽有党内多方压力主张应予徐轻判,不过考纪委员讨论后认为徐违纪明确,仍驳回徐的申诉、花莲县党部建议的申诫处分。不过考纪委员认同徐的执政表现良好,且因应政府开放莱猪,很快地就通过零检出自治条例,符合考纪办法可予减轻处分,当场拟出停权1年、停权半年等2种方案进行表决,结果以7:5通过停权1年。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道,国民党务人士指出,依“党纪处分规程”,考纪会的处分必须送中常会通过,若中常会没通过,全案就退回考纪会重审。一旦27日中常会没通过徐的处分案,除了“停权1年”的处分不算数,考纪会采认地方党部建议的“贡献”也不算数,须一并重新讨论。
  据悉,考纪会原订上月11日开考纪会讨论,但前一天以“出席人数恐不足”而延期,党中央人士随后亲赴花莲,偕徐榛蔚一起面会傅崐萁沟通,希望由花莲县党部以徐对党诸多贡献,建议中央考纪会改采较轻的申诫处分,但能否“改判”,最终仍需尊重中央考纪会合议制决定。

  有党内人士指出,徐榛蔚是第一高票的中常委,有许多中常委、中央委员及党代表都主张她对党贡献多,不应“重手”停权1年半。考纪会日前的决定,兼顾党内意见、符合规定,也维护考纪会的独立及尊严,不影响徐下届县长提名,但因徐的党权到今年9月23日才能恢复,恐影响竞选下届中常委的资格。

  不过有中常委仍主张不应对徐处分“停权1年”,并请中常委联谊会会长、新北市议长蒋根煌在明天中常会“主持公道”。蒋根煌受访说,他认为太太帮丈夫站台才符合人性,也天经地义,况且徐县长对党贡献很多,党纪处分应符合情理法,他会向考纪会了解情形,提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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