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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四责协同实施意见

  中评社北京1月31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网站报道,近日,成都市印发《关于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构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四责”)协同发力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体系。

  据了解,成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精神和四川省委、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将贯彻落实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等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制度出台的重要背景和根本遵循,将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成都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转化为制度机制,探索出台《实施意见》。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通过加强‘四责’主体的贯通联动、协同发力、系统落实,持续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切实解决责任‘虚化’‘空转’和‘上热中温下冷’等问题,形成主体明晰、协同有力、层层传导、精准问责的责任落实体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地生根。”成都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川红说。

  深化创新“四责”落实工作机制,着力解决“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

  《实施意见》突出知责明责的前提作用,明确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是根本,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关键,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是支撑,纪委监督责任是保障。

  同时,构建“党委—纪委、党的工作部门”统筹协作联动机制、“党委(党组)书记—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研判解决问题机制、“纪委—党委班子其他成员—部门党组”督促检查整改机制、“下一级党委、部门党组—上一级党委”报告评价反馈机制等5项机制,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同向发力。

  “每项机制明确了各个主体的职责任务,并对具体工作方式和目标进行细化,同时配套制作《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总框架图》《‘四责’落实工作机制责任主体关系图》,让每项机制责任清晰、任务明确,着力解决‘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成都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比如,“党委—纪委、党的工作部门”统筹协作联动机制要求,党委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统筹领导,定期组织纪委和党的工作部门,通过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安排部署年度任务、研判政治生态等方式,抓好本地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纪委及时向党委报告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部署要求,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等,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协作,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

  在“党委(党组)书记—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研判解决问题机制中,党委(党组)书记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谈话或提醒,督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定期听取分管领域、分管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突出“四责”工作重点,全力保障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实施意见》梳理了坚持政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定期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坚定不移正风反腐、做实巡视巡察整改、有效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大力营造实心干事科学作为工作氛围等6个方面工作要求,既立足成都实际,又更加注重务实管用,全力保障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成都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在坚持政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党委(党组)健全完善“系统学习新思想、分类研究新思想、对表贯彻新思想”工作体系,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坚持带头深学细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纪委和组织部、宣传部、巡察办等部门单位把学习贯彻情况作为监督、巡察和述职、考评的重要内容。

  《实施意见》规定要定期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党委(党组)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政治生态建设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政治生态建设情况,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工作措施,有力推动整改落实。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带头营造和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定期组织政治生态建设分析研判,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纪委和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单位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及时向党委(党组)报告政治生态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涵养良好政治生态。

  同时,要坚定不移正风反腐。党委(党组)坚持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方针方略落实到正风反腐的各方面,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分析研判、查处整改、通报曝光、警示教育等工作机制,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

  此外,《实施意见》还明确要严格督责考责,将推进“四责”协同工作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要内容,深化责任落实考核评价,对“四责”协同推进不力、责任分解不明确、责任项目不落实的,及时督促整改,对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缺失、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究责任,以精准问责强化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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