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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依法办事 证据足够会即时起诉

  中评社北京2月27日电/据大公报报道,去年发起及参与所谓“35+初选”的多名揽炒派,原定4月8日再报到,各人昨突然收到警方国安处通知,须提早至明日到警署报到。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傅健慈表示,警方要求提早报到属合理情况,并支持警方的做法,指出怀疑干犯香港国安法属严重罪行,而被捕人亦有潜逃风险,所以今次各被捕人若被落案起诉,有可能即时还押,甚至可能安排尽快上法庭应讯。

  周浩鼎:程序公平公正

  傅健慈指,以往亦有案例因律政司提早完成搜证程序,或有需要对被捕人增加控罪,向警方提出可提早通知被捕人士报到,不必空等原定的报到日。估计今次各被捕人报到时警方若有足够证据,会即时落案起诉。

  傅健慈续称,第一个可能的情况是如黎智英早前案件,取消被捕人的担保,翌日上庭;第二个可能是落案起诉,但维持担保许可,按原定时间上庭。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表示,揽炒派高调张扬警方突然要他们提前到警署报到,质疑有人藉此散播恐慌消息,作贼心虚。周浩鼎指,警方国安处是根据证据进行调查,依法办事,经调查后认为有足够证据,就会依据法律落案起诉,程序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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