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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被捕55人须提早明日报到

  中评社北京2月27日电/据大公报报道,警方国安处今年1月6日及7日以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中“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捕揽炒派55名有份发起或参与所谓“35+初选”的人,当中包括非法“占中”发起人戴耀廷,民主动力司库、居港美籍人权律师关尚义(John Clancey),以及多名立法会前议员及现任区议员。各人昨日均收到警方国安处人员通知,要他们提早于明日(28日)返警署报到。由于案件涉及香港国安法,罪行严重,若他们正式被落案起诉,法律界人士指相信有可能被即时还押,不获保释,甚至可能安排尽快上法庭应讯。\大公报记者 黄浩辉

  众被捕者当日经通宵扣查后,获准保释候查,多人原定4月8日再到警署报到,惟昨日他们相继收到警务处国安处人员来电,通知他们要提早于明日(28日)下午到警署报到。戴耀廷向传媒确认,警方已要求他提早报到;林卓廷公开他收到警方通知的片段,片中一名自称姓陈、属国安处A组的警员来电,要求林于28日下午2时到田心警署,进行“新嘅调查”。

  揽炒派图瘫痪政府运作

  荃湾区议员岑敖辉、东区区议员郑达鸿、南区区议员袁嘉蔚、湾仔区议会主席杨雪盈、中西区区议员梁晃维、尹兆坚、区诺轩及香港专职医疗人员及护士协会干事刘凯文等50多人亦被要求提早报到。由于案件涉及香港国安法中“颠覆国家政权罪”,他们一旦被警方落案起诉,相信不获保释,扣查至上庭应讯。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上月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香港国安法22条与所有刑事罪行一样,要有足够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和意图,而又能够把两者连上关系才能提出起诉。

  谭惠珠指出,去年三月公民党提出如政府不满足所谓的“五大诉求”,就会无差别否决政府议案,之后出现所谓“35+初选”,及后再有戴耀廷提出“十步骤”,目的是透过当选后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令行政长官下台,旨在严重干扰及瘫痪政府运作,表面上已有足够证据作逮捕。

  而在6月30日国安法实施后,所谓“初选”仍继续举行,不少人又公开签订声明,表明当选立法会议员会否决财政预算案,已表现出犯罪意图,一旦这些参选人胜出,就是同一计划的延续,“初选”是其中一步,显示整套计划有组织、有系统及有策划。

  警方于上月6日及7日拘捕55名揽炒派,他们有份组织及参与去年所谓“35+初选”,当中六人属组织及策划角色,其他为参与者,均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第22条“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捕者包括发起人戴耀廷、担任民主动力司库的居港美籍人权律师关尚义,以及多名立法会前议员及现任区议员。正在石壁监狱服刑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以及现时收押于荔枝角收押所的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快必)同在被捕名单中。

  警方当日先后进入香港民意研究、《立场新闻》、网媒《独立媒体》、《苹果日报》及壹传媒办公室,要求总编辑签收一份法庭“物料提交令”,以索取与案有关的资料,但不涉及新闻材料。另外,警方亦冻结与计划有关的160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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