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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会促政府提供不宜打针文件范本

  中评社北京4月29日电/据大公网报道,餐饮“疫苗气泡”今天起展开,食肆员工若因健康理由不宜接种疫苗,需提交指定申报表及医生证明。有医生直言,医学上要简单证明市民是否可以接种疫苗不容易;医学会则要求政府提供指引及证明文件范本。

  容易造成医疗争拗及投诉

  港大感染及传染病中心总监何栢良说,医生会按医学证据判断,但要简单证明市民是否可以接种疫苗不容易。他解释,参考疫苗标签,科兴有五类“不可接种情况”,但不包括血压未能受控;复必泰(BioNTech)只有一类情况不可接种,但不包括三高等。市民若认为不适合接种,但在未有科学证据及政府列明的“不适合接种”情况下,医生很难发出证明,容易造成医疗争拗及投诉。

  医学会会长蔡坚表示,如果属高血压、糖尿病控制不稳等情况,医生或可提供接种风险较高证明,但心理状况或神经昏厥不是接种风险大的理由。他质疑当局在说出有关医生证明前,未有知会业界,他将向当局查询,并要求提供证明范本,包括清楚列明不应接种疫苗的准则,以及定出医生证明的时限等。

  西医工会创会会长杨超发则认为,判断病患是否适合接种新冠疫苗“唔太难”,可根据四大原则判断:第一,是对疫苗及所有药物有过敏反应的人士;第二,六个月内曾出现突发性病,包括心脏、脑科病等;第三,正在服用会导致免疫力下降的药物,如癌症药;第四,正在哺乳期的妇女。此外,他亦会覆核长期病患药物名单,判断病人是否适合接种疫苗。他提到,昨日有一名红斑狼疮患者向他询问是否适合接种新冠疫苗,经覆核其正在使用的药物后,发现病人并无服用任何会降低免疫力的药物,故认为适合接种。

  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杨碧筠昨表示,如果食肆员工有合理健康理由,可透过定期检测代替打针,但要提交医生证明,相信医生可提供专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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