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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署调查:公厕翻新延误逾百日仅罚54元

  中评社北京5月14日电/据大公报报道,申诉专员公署昨日公布主动调查发现,食物环境卫生署对公厕的管理、维修保养和翻新工程均有不足,高使用率公厕的设备残旧及有臭味,对延误长达125日的工程只罚款54元,而且翻新进度缓慢,平均17年才翻新一次。

  食环署管理全港808间公厕,75%外判清洁工作,25%由食环署负责清洁。根据合约,若外判承办洁净服务不达标,24小时内未能完成维修,食环署可向外判商发出“失责通知书”,扣减服务月费。不过,申诉专员赵慧贤称调查发现,有关纪录没上呈食环署总部,总部无法整合和分析资料,难以掌握多少承办商未达标。

  公署并发现,公厕维修保养工程不时延误,但惩罚欠阻吓力,其中一宗涉及白沙湾一间公厕,2015年更换感应式自动冲厕阀,足足延误125日,工程涉及320元,结果罚款仅54元。另一宗在九龙城的一间公厕,2016年维修天花、墙身混凝土及批荡,工程330元,原定约需四个月完成,但延误半个月,承办商更只被罚款赔偿2元。

  公署亦批评,食环署翻新公厕进度缓慢,每年仅翻新48间,按全港有808间公厕计算,每间公厕平均相隔17年才翻新一次。

  香港厕所协会副会长洪志权认为,公署报告反映食环署监管公厕不力,现行制度下,若涉及翻新工程,食环署要跟建筑署协调,容易出现部门卸责情况,导致工程一直拖延;至于翻新工程,明显出现“叹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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