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中评电讯 > 新党陈丽玲:台湾民政府违反国安法更该办

热点搜索

新党陈丽玲:台湾民政府违反国安法更该办


桃园地检署侦办台湾民政府违法吸金诈欺案,收押负责人林志升等三人。(中评社 资料照)


陈丽玲。(中评社 黄文杰摄)

  中评社桃园5月14日电(记者 黄文杰)针对桃园地检署侦办台湾民政府违法吸金、诈欺案,负责人林志升夫妇和会馆所有人游象敬三人遭收押禁见,新党全委会委员、律师陈丽玲接受中评社访问,对检方动作给予肯定,不过她也提醒,林等人也明显触犯“国家安全法”,也要一并处理。

  台湾民政府涉吸金逾新台币3亿元,林志升夫妇侦讯否认A钱,声称“钱是自己的”,坚称台湾民政府将接管台湾“都是真的”,民众付的钱都是自愿,所有的钱他都妥善管理,将全数作为“控美案”经费,要透过诉讼请求美国接管台湾,不过管财务人员供出“钱都流入林和妻子私人帐户”,桃园地检署以有逃亡、勾串灭证与反覆实施诈欺之虞,声押禁见获准,民政府总理财务大臣蔡财源100万元交保,财务大臣叶碧莲、许义明、台南州秘书吴丽香以5到20万元交保。

  新党全委会委员、律师陈丽玲告诉中评社,事实上,台湾民政府除了违法吸金诈欺,还称可办理由美日共管的台湾民政府身分证、车牌,护照还可以195国免签,骗说退休后有每个月800到1200美金的退休金可以领。还在各地举办司法官考试、上课训练也要收钱,但“内政部”从不处理这种违法行为。

  陈丽玲说,台湾民政府每年到日本天皇寿宴上大阵仗祝寿,今年2018年还宣称是执政元年,严重伤害“中华民国”主权的行为,这种“国中有国”的行为,明显触犯“国家安全法”第2条之1的为外国发展组织,也应该侦办,先前王炳忠因违反“国家安全法”被搜索,理由是为大陆地区发展组织,台湾民政府违法行为,为何不侦办。

  她说,台湾民政府还有“黑熊部队”,曾经在凯道游行,先前还以橡胶子弹及辣椒水打伤民众、射破民众的挡风玻璃,符合“国家安全法”第5条之1的“意图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安定,违反第二条之一规定”且达到既遂行为,各地也有州长、郡守等,更是属于组织庞大的团体,请检察官依刑事诉讼法第228条规定侦查。

  陈丽玲表示,为了台湾民政府违法事证,包括蓝天行动联盟前秘书长缪德生等人,都大声疾呼应该侦办,也到桃园地检署按铃控告违法,如今缪德生为了“八百壮士”理想牺牲生命,更多人期待看到检方在侦办台湾民政府,不光是违反诈欺吸金案,也触犯“国家安全法”,必须捍卫“中华民国”主权,才是真正彰显司法正义与独立。

本文网址:http://www.crntt.cn/165.html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