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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少康:北检指中广有非常规交易不符事实


赵少康。(中评社 倪鸿祥摄)


赵少康举行临时记者会。(中评社 倪鸿祥摄)

  中评社台北7月10日电(记者 倪鸿祥)台北地检署侦办国民党党产“三中案”,今天上午全案侦结,马英九被依《证券交易法》非常规交易、特别背信、刑法背信等罪嫌提起公诉并向法院求处重刑。“三中”之一中国广播公司董事长赵少康下午一点临时举行记者会表示,北检指涉中广有非常规交易等情节与事实不符,中广早已不是党营事业,他购买中广股权非买空卖空。

  赵少康下午一点在台北市前法规会主委、律师叶庆元陪同下,在中广大楼一楼临时举行记者会,指北检起诉马英九等6人,其中涉及中广的部分很多地方与事实不符,因此要澄清。

  赵少康指出,北检说一度想购买中广的前台南县长高育仁报价新台币15亿元,比他出价10亿元还高,其实不是,高育仁出的价钱15亿是包括中广媒体、设备与土地,其中土地价值新台币6.5亿。但他出价10亿元是不包括土地的,如果把高育仁的出价扣掉土地的话是8.5亿元,其实出的价比他低,他明明有向检察官说明,还有这样的误会很遗憾。

  他说,中广在他入主的前7年累积的亏损是42亿1800万元,所以是一个亏损的公司,他入主中广后精简人事,又大量找知名人士主持节目,他自己也主持节目,慢慢才有盈余,北检不该有后见之明,认为赵少康入主中广后有赚钱,所以用赚的钱去付买的钱,万一赔钱怎么办,谁负责?媒体经营困难大家都知道。

  他表示,1997年时中广一年收入13亿,到他入主中广时只有6亿,因此广播的收益是快速、巨幅的下降,所以谁能保证后来会赚钱?这完全是后见之明,如果是因为他经营的不错赚钱,万一他赔钱,也是得付当时购买的10亿元。
  他指出,最初他用1亿元现款、1亿元支票,同时开56亿的本票,为何要分5年摊提分开付完,因为当时广播的执照效期剩下5年,当时“新闻局”已说要把中广的音乐网、宝岛网收回,这对中广的损失很重大,所以担心5年后执照被收回怎么办,毕竟钱都付了,所以分5年机制摊还,不是分6年或8年摊还。

  他说,当时购买签的约很清楚,他只买广播频道部分,资产部分没有买,包括中广现行在松江路的大楼,他是要付租金的,不是免费使用,中广的帐也很清楚,有把广播的帐与资产的帐分开,包括大楼租金收入等,将来结算有剩都要还给中投,如果党产会接走的话要交给党产会,实际上中广的资产盈余非常少,因为要付修缮、地价税,还有比例非常高的银行贷款,所以资料都有呈交给检察官。

  他表示,北检不能说,中时集团于2006年底是以高于市价的57亿将中广96.95%股权售予他,他只出10亿,所以赚的钱他只能拿57分之10,那有这样的,这都是广播部分赚的,而且当时合约很清楚,广播、资产分明,广播赚赔都他负责,所以检察官不能这样认定,指为国民党利益损失,这是风马牛不相及,是误导,如果赔了57亿,难道中投要赔他钱吗?

  赵少康表示,至于中广现有土地只值28亿,从他购买中广的第一天就想还给债权人,债权人应该是中时,但中时移转债权给中投,但是NCC不准分割,是国家不准中广将频导与资产分割,他甚至向党产会表明可否协调分割,分割后将来只要党产会和国民党打官司打赢了,资产就是党产会了嘛!如果现在要拍卖,党产会也不会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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