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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师孟提先弹劾后特赦 扁:不可能


陈水扁今天在脸书发文表示,陈师孟的“先弹劾再特赦”是不可能的任务。(照片:台湾勇哥粉丝团)


高雄市议员、扁联会总顾问郑新助23日和上百位支持者,向陈师孟陈情。(照片:郑新助脸书)


陈师孟23日接见高市议员郑新助,并接受他的陈情书。(照片:郑新助脸书)


郑新助23日和上百位支持者北上,向陈师孟递交为扁伸冤的陈情书。(照片:郑新助脸书)


郑新助23日和上百位支持者北上,为扁伸冤的陈情书内容。(照片:郑新助脸书)


郑新助23日和上百位支持者北上,为扁伸冤的陈情书内容。(照片:郑新助脸书)

  中评社台北7月24日电/高雄市议员、扁联会总顾问郑新助23日和上百位支持者到“监察院”向“监委”陈师孟陈情,陈师孟回应表示希望先把案子真相搞清楚,若有不法的法官,先弹劾司法官,等弹劾案通过,蔡英文再特赦比较符合所谓的转型正义。陈水扁上午透过“新勇哥物语”脸书专页回应,当下之势,先弹劾后特赦,几乎不可能。

  [新勇哥物语]-176全文如下:

  陈师孟的“先弹劾后特赦”说

  勇弟:高雄市议员、扁联会总顾问郑新助7月23日带着2、300位陈水扁们,到“监察院”向“监委”陈师孟陈情。陈“监委”被问到是否呼吁蔡英文特赦陈水扁时表示,他不认为蔡英文现阶段要非常急迫做出特赦,他的想法是先把案子真相搞清楚,若有加害者,有不法的法官,先弹劾这些司法官,等弹劾案通过,这时候有真相、加害人受到惩罚、受害人得到平反,恢复到无罪推定状态,这时候蔡英文再做特赦,比较符合所谓的转型正义。“透过监察权行使,再做特赦,是比较好的方式”,这也是他进到“监察院”的目的。他不认为再审是很好的作法,如果司法体系没有除垢,“谁能保证是公平的审判?”他不是为陈水扁一人,也不是陈水扁的御用“监委”,替陈水扁服务,他是希望台湾社会有公道、公平正义,“你们花这么多时间和资源,我不会让你们失望。”可否请勇哥就陈委员的说法作个简单回应?

  勇哥:首先陈水扁要对扁联会总顾问郑新助议员、江志铭议员、扁联会理监事与众多陈水扁们不辞辛劳到“监院”,为了扁案跟陈师孟“监委”陈情事,表达最高敬意与诚挚感谢之意!特别要对陈委员拨冗接见陈水扁们,申致谢忱!就陈“监委”的说法,我也有几点补充。

  1)陈水扁认为去年9月民进党党员代表大会,有86.5%的党代表提案连署赦扁,过不过不是最重要。绝大多数的民进党党代表愿意公开支持赦扁,而且是党内不分派系都有。在陈水扁的心里,特赦提案早就过了。致于“总统”要不要行使“宪法”特权作出赦扁的政治决定,应该尊重“总统”的政治特权与政治智慧!
  2)“先弹劾再特赦”,这是陈“监委”不变的坚持及信念。问题是弹劾案要通过几乎不可能,因为“监委”29位,其中18位是马“总统”提名的,蔡英文提名的只有11位,仍是少数。所以弹劾案可能过不了委员会,也过不了院会。所谓“先弹劾再特赦”成为不可能任务。

  3)陈“监委”不认为再审是很好的作法,但陈“监委”所说的“受害人得到平反,恢复到无罪推定状态”,又需要经由再审救济途径。何况《赦免法》第三条前段是“有罪特赦”,只是免其刑之执行。如白米炸弹客杨儒门。第三条后段则是“无罪特赦”,罪刑宣告失其效力。美丽岛事件军法大审9位被告都属之,特赦后没人说他们未经再审平反,还是有罪。另外陈水扁“总统”曾无罪特赦过所谓刑事罪犯苏炳坤,30年后苏炳坤声请再审成功!

  4)陈“监委”说的对,他不是为陈水扁一人,也不是陈水扁的御用“监委”,替陈水扁服务。他希望台湾社会有公道、公平正义。陈“监委”的调查“过程比结果重要”。透过真相调查,让更多人知道扁案的政治本质,不只不符程序正义,也没有实质正义之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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