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中评电讯 > 国台办答中评:居住证与台胞证并行不悖

热点搜索

国台办答中评:居住证与台胞证并行不悖


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邀请记者提问。(中评社 张爽摄)


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中评社 张爽摄)


记者会现场。(中评社 张爽摄)

  中评社北京9月12日电(记者 张爽)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在12日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应中评社记者提问时表示,台湾居民居住证便利台胞在大陆学习工作生活生活的证件,而台胞证是台湾同胞往来大陆的证件。居住证与台胞证是并行不悖的两个证件,居住证并不取代台胞证。

  实录如下:

  中评社:请问居住证推出后,台胞证功能是否会被弱化?居住证期限为五年,若五年内台胞返台或到大陆其他省市工作生活,还要重新办证吗?另外,会出现居住证跨省无法同等享受公积金及购房等政策的情况吗?

  安峰山:在这里我要澄清一点,台湾居民居住证便利台胞在大陆学习工作生活的证件,而台胞证是台湾同胞往来大陆的证件。居住证与台胞证是并行不悖的两个证件,居住证并不取代台胞证。居住证正式启用后,不会影响台胞证原有的功能,也不会影响台胞此前凭台胞证所享有的权益。

  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台胞返台后回大陆居住地或迁居,其证件仍然有效。居住证上承载的由国家提供的各项权利、公共服务和便利在大陆各省市都可享受,不会因地域问题受影响,由居住地提供的各项权利、公共服务和便利在居住地外则需按各地规定处理。

  (后援记者:海涵)

本文网址:http://www.crntt.cn/33173.html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