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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涉台31条新统一观引领新治理观


对国家统一的新认识论产生了对台工作的新方法论

  中评社香港5月30日电/中评智库助理研究员、中评社舆情分析部执行主编束沐在中评智库基金会主办的《中国评论》月刊4月号发表专文《大陆专家学者关于“涉台31条”与新时代对台工作的思考》,作者认为:“综合提炼专家学者的观点,我们发现,‘涉台31条’体现了大陆对台工作的‘典范转移”,对国家统一的新认识论产生了对台工作的新方法论,即‘新统一观’引领‘新治理观’”,将为两岸关系打开崭新的局面。”文章内容如下:
 
  中共十九大以来,深入学习中共十九大精神和贯彻落实习近平对台思想,成为大陆对台工作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2月28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改委经商29个中央部委颁布《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提出31项旨在为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逐步提供同等待遇的政策措施(下文简称“涉台31条”①)。3月5日,李克强总理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对台工作段落,再次提及“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如何评价进入新时代的大陆对台工作新气象、新作为、新举措?这些对台新政又具有什么样的政治效应与理论意义?中评社、中评智库日前采访了近二十位大陆资深台湾问题专家学者,同时撰写多篇社评和快评,现将其主要观点归纳如下:

  一、对台工作的“新统一观”与“新治理观”正逐渐成型

  除了高度评价“涉台31条”的积极意义,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体现“两岸一家亲”与“两岸命运共同体”等理念以外,大陆专家学者们还深挖了“涉台31条”的理论内涵与哲学层次的价值。综合提炼不少学者的观点,我们发现,“涉台31条”体现了大陆对台工作的“典范转移”,对国家统一的新认识论产生了对台工作的新方法论,即“新统一观”引领“新治理观”,将为两岸关系打开崭新的局面。

  第一,以我为主的“统一置前”加速两岸经济社会融合,降低统一后的治理成本。首先,几乎所有受访学者都认为,“以我为主、操之在我”原则是“涉台31条”的最显着特征,这也是近年来大陆因应两岸关系形势所采取的主导策略,即“以我为主、操之在我”原则实现了大陆方面对两岸关系大局的主导,超越了岛内蓝绿轮流执政对两岸关系的影响。其次,不少学者指出,“涉台31条”意味着大陆方面将统一之后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前到统一之前处理,将统一之后推动的政策提前到统一之前实行,这种“统一置前”与“吸纳式统一”在历史上分裂国家的统一模式中系前所未有的首创。
  之所以秉持“以我为主”的原则与采取“统一置前”的策略,有学者认为,一是因为当前台湾民进党当局不承认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政治基础,两岸协商中断,在“双向融合”短期内无法推动的情况下,大陆方面先行推动“单向融合”,其中有学者指出,“双向融合”仍然有赖于两岸执政当局的共同推动;二是因为大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两岸实力差距逐步拉大,大陆方面已经完全有容纳、吸纳台湾人才、台资企业的能力,既有“雅量”也有“容量”,不再像过去两岸谈判时计较“让利”的多少;三是因为“统一置前”有助于降低统一后治理台湾的经济社会成本,是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举措。

  第二,建立“涉台公共政策体系”为“两岸共同治理”提供制度基础。不少学者注意到,“涉台31条”是具有系统性、全域性、整体性的政策创新工程,其中有学者提出了“涉台公共政策体系”概念。正如同上文所提及的“统一置前”,据介绍,相较于以往大陆在国台办的协调下各个部门颁布的涉台政策调整,“涉台31条”是全方位推出、面向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推行同等待遇的政策体系,实质是把统一之后的公共政策措施提前到统一之前来规划和实施,体现出具有两岸特色的融合进程。这意味着,以大陆为主场,大陆官方所颁布的公共政策受众从原先只限于大陆居民,到现在覆盖到台湾居民,大陆的涉台公共政策受众也从原先在大陆的台商逐步扩展到所有在大陆学习、工作、生活的台湾居民。也有学者建议,“同等待遇”目前仍处于经济民生领域,未来有必要推进到公务行政层面,让台湾同胞参与国家治理,共担统一责任,这才是两岸和平统一的本质与要害。

  因此,与公共政策紧密相关的公共治理概念,也成为不少大陆学者眼中两岸关系或对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有学者指出,“涉台31条”的颁布意味着未来对台工作将转向两岸治理,在台湾当局回到一个国家框架之前,两岸治理的重点更多放在“操之在我”的部分,一旦条件成熟,两岸双方共同治理的局面就会出现。也有学者认为,“涉台31条”象征着台湾居民在大陆公共政策体系中的全面“正常化”与完全“国民化”,故不能简单地用“惠台政策”来理解这一系列关于落实同等待遇的举措。

  由此可见,正如不少学者多次提出的,落实“同等待遇”已经成为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大陆对台工作重点,“实现(台湾同胞)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将成为未来大陆方面主导、推动两岸关系及两岸交流格局的内在动力与主要方向。大陆对台工作“典范转移”体现为从过去的“寄希望于台湾人民”改变为“给希望于台湾人民”,以落实同等待遇与推动涉台公共政策体系为抓手,以“新统一观”与“新治理观”塑造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大势,藉助大陆自身现代化进程带来的强大动力与巨大容量,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和平统一奠定基础。

  二、不折不扣落实十九大报告精神,积极进取,久久为功

  从2月底颁布的“涉台31条”到3月全国两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涉台段落,大陆专家学者普遍表示,中共十九大召开后,新时代大陆对台工作的新作为新气象已然出现,迈好了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第一步,未来大陆对台工作应继续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坚守立场、坚定信心,把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对台工作一项一项地落到实处。因此,大陆学者建议,要以积极进取、久久为功的精神,以超强的战略自信和战略定力,科学评估风险挑战,主动而为。
  第一,“狠抓落实”是大陆学者对新时代对台工作的第一印象。不少学者指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涉台段落简明扼要、态度清晰、立场坚定、务实可行,用寥寥数语讲清楚了今后一年里大陆处理两岸关系的方针、原则和工作重点。首先,大陆方面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与“九二共识”绝不会动摇,民进党当局在未承认两岸一中的前提下寻求“新突破”绝无可能;其次,大陆方面反“独”高压态势加大,既要反对遏制“分裂行径”也要反对遏制“分裂图谋”,对今年台海局势风险挑战有充分预判与防备,以军事外交经济等必要手段应对台方“踩线”行为;再次,逐步落实台胞同等待遇,颁布并落实“涉台31条”,形同“未宣布统一的统一”;最后,诉诸民族大义,仍突出两岸血浓于水的感情。学者们认为,政府工作报告涉台部分完全体现了十九大报告精神,把该做的、能做到的都说到位了。

  第二,对于“涉台31条”的政策成效,不少大陆学者都展现了务实理性的态度。一些学者指出,该政策涉及的部门很多、范围很广,该政策制定的过程本身就需要克服很多困难,由于大陆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复杂,工作量很大,“涉台31条”从酝酿到提出、从执行到见效、从反馈到检讨还需要一段时间,这其中仍然需要各部门克服困难,把工作做细、做实,实现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并建议把政策成效纳入政协民主监督。有学者认为,政府工作报告提及“逐步”二字就体现了大陆方面的务实,因为落实同等待遇不是一蹴而就的。许多学者还客观看待“涉台31条”对岛内政局及民意的作用,有学者预测台湾可能出现新一轮“西进效应”,但台湾当局不排除通过法律手段加以阻挠,也有一些学者指出,大陆方面有关落实台胞同等待遇的政策,对促进台湾主流民意与台湾民众政治认同朝积极方向转变而言,仍然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第三,就新时代台湾问题在中国大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域中的位置,大陆学者有了更加清晰统一的认识。有学者指出,十九大后大陆民间舆论的“武统”声音“是对大陆对台政策的误解”,而就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台表述来看,大陆方面有高度的自信、足够的能力、充分的定力主导两岸关系格局,报告再度明确了和平统一依然是未来大陆对台工作的基本方向,深化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是大陆对台工作的重点。有学者认为,从报告中可以看出,台湾政局相对于整个中国的大局只是在茶壶里的风暴而已,说明两岸关系的战略着力点已经出现历史性变化,台湾当局的角色作用下降了,还有学者认为,当前对台工作应服务于国家发展大局,也要和大陆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结合起来看,只要大陆把自己发展好,就不愁解决不了台湾问题。还有学者指出,中共在台湾问题上选择空间不大,只能顶住压力向前走,而且要在适当时机下定决心突破。台湾问题一旦解决,就可以在第一岛链和印太战略圈上打开实质性缺口,意味着东亚权力格局将发生结构性变化,对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局面也会有很好的提升和改善。

  综上所述,正如一位大陆学者对《政府工作报告》涉台段落的概括:积极进取促统,坚决彻底反“独”。大陆方面将在坚决反对和遏制各种形式的“台独”分裂图谋和行径的基础上,以强大的战略定力与战略自信,将对台工作重点转移到民间、经济和社会层面的融合发展。
  三、点评暨结语:新时代新作为需要新思维新论述

  今年是中国大陆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两岸关系发展与国家统一进程也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节点上。中共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总书记全党核心、人民领袖的崇高地位,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正在并将长期指导大陆对台工作踏上新征程、迈出新步伐、展现新作为、进入新时代。

  问题是时代要求的反映,也是一切理论创新的起点和动力源。问题在实践中产生,也需要在实践中解决;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就是理论创新的过程。对于广大对台工作的参与者与两岸关系的研究者而言,“两岸关系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是近几年来最常援引的重要判断。至于“新情况”有哪些,“新问题”如何解决,尤其在当今互联网与大数据时代,两岸关系的理论创新亟待回答一系列“新时代之问”。

  通过归纳整理大陆学者对十九大以来对台工作一系列新举措的观察与评价,我们发现,如果说以2005年特别是2008年以来国共两党与两岸执政当局交流互动实践为基础的“两岸和平发展理论”是探讨两岸如何通过协商谈判深化经贸文化关系、解决国家统一前两岸政治定位的问题,那么以近年来大陆对台工作实践与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进程为基础的“两岸融合发展理论”正在逐渐成型,而以“涉台31条”为代表的旨在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同等待遇的一系列大陆对台政策措施,正是融合发展理论在现实政策层面的成功实践。

  “两岸融合发展理论”源于十八大以来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实践,既适用于国家统一前,亦适用于国家统一后,其主要阶段依次为:消除身份差异(前提)、弥合认知分歧(过程)、实现心灵契合(目标),主要探讨民生与民心的融合、理性利益与感性认同的融合、地区发展与国家战略的融合、现实空间与网络空间的融合。因此,在两岸融合发展理论的起步阶段,在继续坚持和发展两岸关系的底线思维、法治思维、区间思维、创新思维的同时,当前还需要加强和丰富两岸关系的治理思维、互联网思维与顶层设计思维。
  附录:受访大陆台湾问题专家学者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伟男:上海交通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

  仇长根:华东师大两岸交流与区域发展研究所所长

  田飞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包承柯:华东师范大学两岸交流与区域发展研究所副所长

  朱松岭: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两岸关系所所长

  李义虎:北京大学台湾研究院院长

  季烨: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法律研究所所长

  巫永平:清华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

  唐永红: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

  盛九元:上海社科院台湾研究中心主任

  张文生: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副院长

  陈先才: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

  乔新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杨幽燕:全国台湾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

  杨毅周: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副会长

  郑振清:清华大学台湾研究院副教授

  刘相平:南京大学台湾研究所所长

  刘国深: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

  严安林:上海市台湾研究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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