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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健答中评:DQ刘小丽符合公众利益


小丽民主教室主席及青年重夺未来成员,前香港立法会议员刘小丽(图片来自网络)

  中评社香港10月16日电(记者 张心怡)香港立法会九龙西补选提名期结束前夕,选举主任裁定“小丽民主教室”的刘小丽提名无效,不能参加补选。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全国港澳研究会香港特邀会员、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常务理事朱家健对中评社表示,依法取消刘小丽的参选资格,划出了标准和尺度,也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其他反对派政客也对日后能否跨过参选门坎心里有数,不会再肆意妄为,挑战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的红线。

  朱家健提到,任何游戏总有一套既定的规则,称之为标准,未能符合资格称之为“不达标”,选举也是如此,参选者同样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成为候选人,未能获确认成为候选人者,不能参选。香港特区立法会选举是一场宪制框架下的选举,须遵守《基本法》,议席绝不能成为宣传“港独”、“自决”的平台,选举更不能沦为“反华乱港”的途径,议会更容不下“港独”分裂分子的声音。若一名参选人连遵守法律的本份都不能做到,还谈何服务市民?

  朱家健强调,“自决”是“港独”分裂的另类包装,所以“自决”和“港独”性质一样,沆瀣一气,是一丘之貉。选举主任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力为选举把关,慎重考虑每名准参选人的过往言行须遵守《基本法》,把主张“港独”、“自决”分子摒于选举的门坎外,是尽职之举,体现法治。

  “值得留意的是,选举主任引用了刘小丽、香港众志及朱凯迪过去涉‘自决’的言论,但随着刘小丽和‘香港众志’周庭在今年两次补选分别被取消参选资格,现任立法会议员朱凯迪同样被点名,再观其言,听其行,朱凯迪确实曾到香港境外宣传其政治主张,与其议员身份不符。日后或会衍生挑战朱凯迪议员资格的诉讼,或司法复核其议席的有效性,朱是否能争取到下届连任也是另一疑问。”朱家健说。
  朱家健表示,刘小丽等“六丑”于2016年宣誓时渎誓,违反《基本法》第104条,全国人大常委会也作出第五次释法,香港高等法院也依法作出判决取消六人议席资格,这证明是有法可依,不存在剥夺他们的被选举权或政治权利之说,反之,若再容许刘小丽参选,才是对法律的轻视。刘小丽亦不能透过不停改变论说来转换她的政治立场以骗得入闸资格。

  “日后,香港社会有需要去厘清‘报名者’、‘议席参选人’、‘议席候选人’、‘议席当选人’、‘准议员’各有不同,‘参选人’在签署‘确认书’声明拥护《基本法》,并获得有效和足够的提名才能正式被确认成为‘候选人’,胜出选举者的身份只是‘当选者’,只有依法真诚庄严宣誓并获得监誓人接纳后,才能正式成为‘议员’。”朱家健说,可见“确认书”和“宣誓”双重把关机制已是成为议员必要的程序和条件,若违反“确认书”和“宣誓”的承诺,则可视为作出虚假声明的刑事罪行,不会因议员身份而被免起诉,建议议员助理在入职时也须签署拥护《基本法》声明。

  朱家健亦指出,此次依法取消刘小丽的参选资格,划出了标准和尺度,也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其他反对派政客也对日后是否能跨过参选门坎心里有数,不会再肆意妄为,任意挑战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的红线。只有拥护国家概念、捍卫“一国两制”、愿意守法的“建港者”才有资格晋身体制,参选议席。希望拨乱反正后,香港政制重回健康发展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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