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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预留1700万 特区政府积极推广《基本法》


香港特区政府署理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陈帅夫(中评资料图)

  中评社香港10月24日电(记者 张心怡)香港特区政府署理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陈帅夫回应立法会议员有关如何解决青年人参与宣扬“香港独立”这一问题时指出,特区政府会继续透过不同途径举办各类活动,让香港市民对宪法和《基本法》有更为全面和深入的认识。在2013/14至2016/17的四个财政年度,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每年用于宣传及推广宪法及《基本法》的实际开支约1600万元。在2017/18年度,相关开支为1700万元。在2018/19年度,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已预留约1700万元举办各类活动,没有特别为“反港独”及“反分裂国家信息议题”专门拨备开支预算。

  上月二十四日,保安局局长根据《社团条例》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或继续运作。据悉,香港“民族党”的核心成员与支持者多数是青年人。此外,有部分香港中学及大专学生成立支持“香港独立”组织,并透过派发单张、悬挂标语,甚至在校内活动及典礼上鼓吹、宣扬“港独”主张。如何解决香港青年人对宪法和《基本法》、“一国两制”的认知问题,实属关键。

  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特区政府有责任倡导香港市民全面认识宪法和《基本法》。《基本法》的序言清楚阐明,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为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并考虑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国家决定,在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时,根据《宪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条清楚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基本法》第十二条亦清楚说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陈帅夫回应表示,香港从来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

  陈帅夫强调,在香港,任何人或组织均须遵守香港法律。某组织的任何行为如受香港法律规管,有关当局会按实际情况和证据依法处理。根据《社团条例》第8条,保安局局长可基于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所需要者,禁止任何社团运作或继续运作。
  谈及学校教育方面将如何加强工作,陈帅夫提到,教育局一直透过课程和活动互相配合,让学生正确认识宪法和《基本法》、“一国两制”的源起,以及其如何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教育局持续检视和更新各学习领域及学科课程的相关内容,亦会举办多元化的活动推广宪法和《基本法》。此外,教育局会制作教学资源供学校灵活采用、加强校长与教师培训、发展《基本法》网上自学课程等。
  
  青少年方面,陈帅夫指出,委员会辖下的本地社区工作小组与民政事务局及公民教育委员会紧密合作,在社区层面推广宪法和《基本法》,以青少年为对象的活动包括《基本法》问答比赛、《基本法》讲座、出版青少年刊物,以及在公民教育资源中心设立《基本法》专题展览及互动游戏等。此外,民政事务局与公民教育委员会每年会透过“公民教育活动资助计划”及“十八区公民教育活动资助计划”,拨款资助于社区举行的公民教育活动,当中包括以青年为主要对象的推广宪法和《基本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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