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中评电讯 > 王炳忠不满恶意陈述 控告陈明通诽谤

热点搜索

王炳忠不满恶意陈述 控告陈明通诽谤


王炳忠在律师陈丽玲陪同下前往北检按铃控告陈明通。(中评社 张嘉文摄)


王炳忠发表声明。(中评社 张嘉文摄)


王炳忠在律师陈丽玲陪同下控告陈明通诽谤。(中评社 张嘉文摄)


王炳忠控告陈明通诽谤,吸引媒体前来采访。(中评社 张嘉文摄)

  中评社台北10月24日电(记者 张嘉文)陆委会主委陈明通22日在“立法院”答询时提到,“国台办透过台商送钱给候选人,新党发言人王炳忠是罪证确凿的事,当然要举发出来。”王炳忠指控其恶意陈述,是不折不扣政治操弄司法的伎俩。24日下午在律师陈丽玲陪同下,赴台北地检署,按铃控告陈明通诽谤。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22日针对“如何防范政府以防杜境外资金影响年底选举之名,变相政治严查大陆台商金流之滥权行为”,召开会议做专题报告。陈明通被问及是否知情“国台办透过台商送钱给候选人”,他举新党发言人王炳忠一案为例说“这是罪证确凿的事,当然要举发出来”。王炳忠认为此话等于将他定罪,并让其名誉受损。

  王炳忠今在律师陪同下一同前往北检按铃控告陈明通,发表声明指出:

  一、 无罪推定是所有人民的基本人权,更是身为人民公仆的主委必须要有的基本素养。检调奉命起诉,将本人在大陆的正当收入,扭曲成中共党政军资助,罗织所谓危害“国安”的罪名,将来公开审判,所有证据都要摊开检验,若还是搞秘密审判,我们也一定向人民公开。至于陈明通主委在“立法院”答询,将本人直接定罪,是赤裸裸的未审先判,血淋淋的政治干涉司法。本人严正抗议,并诉诸法律,控告陈明通涉犯刑事诽谤罪。

  二、 “立委”质询陈明通主委,是要求他对所谓“国台办透过台商送钱给候选人”的放话予以说明。本人并非候选人,就算在被起诉的所谓“国安法”案中,也与选举或台商都无关系,刻意扯上本人作他所谓的“举证”,甚至气急败坏,煽情演出,动机显然恶意。除了未审先判、将我定罪,更将台商辛苦到大陆创业,抹红成是统战阴谋,重新唱起“转型正义”早该清除的反共八股,又一次在台湾海峡筑起阴森铁幕,回到“匪谍就在你身边”的年代。在他眼里,任何到大陆经商、创业的台湾人,都可能是协助中共统战的“第五纵队”,那试问台面上的政治人物,有几个没接受台商赞助?执政的民进党没有吗?

  三、 陈明通主委的恶意陈述,是不折不扣政治操弄司法的伎俩,既非善意评论,更逾越公务员职务报告的份际。陈主委煽情演出,说要举报本人以保护台湾人民,实在是过度抬举,本人愧不敢当。小小的王炳忠,伤害不了台湾人民,更动摇不了你民进党的政权,因为多行不义必自毙,真正结束你们的,最后就是你们自己。

本文网址:http://www.crntt.cn/44128.html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