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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案审判长王旭光职务再调整


王旭光担任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网络)

  中评社北京12月30日电/近日,曾审判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一案的审判长王旭光职务发生调整。

  据《新京报》旗下微信公众号“政事儿”报道,12月29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任免名单,任命王旭光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报道指,这是时隔两年后,王旭光重回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任职。

  据最高法官网发布的简历:王旭光出生于1965年3月,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曾任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2014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2016年12月任第三巡回法庭分党组副书记、副庭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担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期间,王旭光曾任薄熙来案审判长。

  薄案后,王旭光于2014年5月进京,调到最高法新成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庭,任副庭长。

  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2015年,最高法新设六个巡回法庭。王旭光出任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该庭庭长则由时任最高法副院长江必新担任。第三巡回法庭负责管辖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5省市有关案件。

  据新华社报道,对于第三巡回法庭的设立,最高法从现任审判长和优秀审判员中选定主审法官9名。江必新介绍,针对华东地区金融、互联网、生态环境保护等新类型案件多的特点,最高法有意识的选派了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法官。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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