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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政府推新经济移民 不适用大陆民众


叶俊荣(右)。(中评社 黄筱筠摄)


赖清德。(中评社 黄筱筠摄)


赖清德召开“新经济移民法规划重点记者会”。(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评社台北5月15日电(记者 黄筱筠)“行政院长”赖清德今天再度召开“新经济移民法规划重点记者会”,有关吸引外籍人才归化问题,“国发会主委”、“政务委员”陈美伶表示,归化的部份,《国籍法》去年已经修正松绑,申请归化,并不需要放弃原国籍。至于《新经济移民法》草案是否适用大陆地区民众?目前只有准用港澳人士,中国部分要回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今天出席新经济移民法规划重点记者会,还有发言人徐国勇、“国发会主委”、“政务委员”陈美伶、“内政部长”叶俊荣、“主计总处”主计长朱泽民、“劳动部”副主委施克和等人。

  《新经济移民法》主要锁定在开放外国专业人才、中阶外籍技术人才、投资移民、海外国人及其后代。其中,中阶外籍技术人才是过去没有开放的部份。

  媒体询问,要吸引外籍人才,若要当事人放弃他们原有国家国籍,会有吸引力吗?可否承认双重国籍吸引人才,而大陆是否会考虑纳入?叶俊荣表示,《国籍法》最近有些修正,放宽归化取得国籍规定,对新南向国家可以先取得“中华民国”国籍再去放弃原本国籍,但若是专业认定则可以不放弃原国籍。

  叶俊荣说,有很多方式可以留在台湾工作,像是以居留以及永久居留的方式,不一定要取得国籍,永久居留也是处理的方式,可以充分发挥。

  由于《新经济移民法》相关人才规定,包含香港及澳门居民都准用这个法规,媒体询问大陆人才可否是用,陈美伶则说,目前只有港澳准用,中国部分要回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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