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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关注:港府调高长者综援年龄引争议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

  中评社香港1月16日电(记者 张心怡)香港特区政府1月7日公布,由2月1日起,将调高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的标准项目金额,以及公共福利金计划下的高龄津贴,包括“广东计划”和“福建计划”下发放的津贴、长者生活津贴及伤残津贴金额,并把领取长者综援的合资格年龄,由60岁改为65岁。

  消息一经发布,便引发争议。14日,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会议讨论相关事项,不论建制及泛民议员均表明反对推行相关措施,并要求政府撤回。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认为,政府今次推出新政策的程序不可取,在作出如此大的改动前,应该向各政党咨询沟通,取得社会共识后才实施。建议政府动用关爱基金,补贴60至64岁的有关人士,获得与长者综援相同金额,并设过渡期至少五年。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柯创盛提出,不支持有关措施,政府对60岁至64岁的长者就职和生活支援不足下,贸然调整年龄,是剥削有需要长者应有的福利。在新安排下,日后60岁至64岁有经济需要的长者只能申领成人综援,但每月的标准金额为2525元,与长者综援金额的超过3585元现金津贴比较,相差1000元,还未计算长者综援可获得的其他补助等,故新安排等同削减长者的福利。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15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时谈到,提升长者综援年龄下限至65岁这一政策不是为了节省开支,纯粹是因为在人口政策中认为随着人的寿命延长和香港的劳动力不足,应该更加鼓励中高龄人士或妇女去提升他们的就业比例。林郑月娥日前亦指出,调高长者综援的合资格年龄是反映社会现实,属于理顺的工作。目前已经领取长者综援的60至64岁人士完全不会受影响,其他65岁以下申请人都可以申请非长者健全人士的综援金,特区政府并会提供就业支援,劳工处亦会加强协助中年及年长就业人士。

  林郑月娥表示,该政策缘起2017年施政报告,属于长者退休以及延长工作寿命的一揽子措施,当时的提升长者综援年龄是最后一个措施。而当时18-19年财政案中也说明该措施将在2018-19年推出,所以社会福利署提出会在2月1日推出。

  林郑月娥还强调,这一政策会有配套措施。比如中高龄就业的津贴措施,以及与非政府组织一起合作,为中高龄人士提供就业机会等。她还提到,特区政府在2018-19年用于长者的福利服务、社会保障金和医疗服务高达860亿元,占了整体政府开支超过百分之二十,相对五、六年前翻了一番,增加了一倍。这种增长幅度展示了特区政府对于香港长者在多方面需求的关怀,无论是现金援助或福利服务。

  据政府统计处的数据显示,香港60至64岁人士的劳动参与率自2004年起不断攀升。政府一直致力支援年长人士就业,包括举办大型专题招聘会及地区兼职工作招聘会;将劳工处“中年就业计划”优化为“中高龄就业计划”,透过在职培训津贴鼓励雇主聘用年长人士;雇员再培训局亦有合适课程供年长人士报读;而年长人士亦可运用持续进修基金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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