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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网路报:说得通为何设大陆委员会吗?

  中评社香港5月7日电/大华网路报今天“是非集”文章说,有意争取国民党“总统”候选人提名的郭台铭,日前于访美期间表示“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此大陆委员会主委陈明通在“立法院”备询时,以“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国家”,台湾从来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的理由,回应“立委”“请郭董不要在国际社会传达错误讯息”。陈明通的说法是民进党惯用的“话术”,目的自在混淆视听与掩盖事实。

  陈明通身为政府主管大陆事务的官员,倒是应该先向大家说清楚,为什么他主掌的政府机关名称全衔为“大陆委员会”?“中华民国”“中央政府”为何设立“大陆委员会”这样的机关?乃至于“大陆”和“中华民国”有何关系?同时,执政的民进党为何设有“中国事务部”,其和政府机关“大陆委员会”主管事务的对象,是否相同呢?

  民进党认知的“中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所以在其党机构内设有“中国事务部”的单位。然而,以“中华民国”政府的立场来说,必须依据“中华民国宪法”来认知“中国”,而这个“中国”就是“中华民国”的简称,同时“中华民国”政府并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此,民进党认同的“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乃有违“中华民国宪法”。

  陈明通称“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国家,台湾从来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这段话的描述是合宪且为事实的描述,但他又称“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错误的讯息表述,两者放在一起来看,就显得刻意混淆是听了。陈明通大可藉在“国会”备询的场合,向国际人士和国内同胞表达正确的“中华民国”政府立场,但他却不此之图,用意显然也无意遵守“中华民国”就是“中国”的“宪法”法理规定。
  文章说,在国际间的认知上,“中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皆是事实与现实。但国际间承认或认同了前者,就当然可导致后者的认知。陈明通对前者既然顺从了国际间的认知,但他却不同意后者的表述,理由则是他又另外加上了两个逻辑,亦即“中华民国简称为台湾和中华民国法理主权不及于大陆”。

  陈明通说“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国家”,台湾从来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都没有错,但问题在于他身为政府部会首长的官员,既然认知“中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那么就必须进一步向国际和台湾民众说清楚,为什么他的职称是“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

  “中华民国”成立于1912年,当时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且至少在1971年12月25日“中华民国”退出联合国前,国际间认知的中国就是“中华民国”的简称。李登辉在任时,也曾主张“中国必须要统一”,难道他讲的中国统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台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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