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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宗珍称“制宪”不“违宪” 蓝委大怒


蓝委费鸿泰。(中评社 洪德谕摄)


大法官被提名人蔡宗珍。(中评社 洪德谕摄)


蓝委费鸿泰(右)对大法官被提名人蔡宗珍(左)提问。(中评社 洪德谕摄)


“立法院”针对大法官被提名人蔡宗珍行使同意权审查。(中评社 洪德谕摄)

  中评社台北6月25日电(记者 洪德谕)“立法院”25日针对大法官被提名人蔡宗珍行使人事同意权审查。中国国民党“立委”费鸿泰针对民进党党纲主张建立台湾共和国与制定新“宪法”,询问是否“违宪”?蔡宗珍仅答,自由民主“宪政”精神维持就不会有政党“违宪”问题,“制宪”、“修宪”也当然不危害民主“宪政”秩序。对于这样的回答,费鸿泰痛批,“瞧不起你的回答”。

  蔡宗珍为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具有律师资格,自1996年起任教于台湾大学法律学院,主要开授课程有“宪法”、“行政法”、“行政法专题研究”等。

  在行使蔡宗珍大法官人事同意权审查时,费鸿泰询问,提名你的民进党党纲主张基于“国民主权”原理,“建立主权独立台湾共和国”及制定新“宪法”,并交由台湾全体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选择决定,是否有违“宪法”增修条文第5条第5项,“政党之目的或其行为,危害‘中华民国’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宪政’秩序者为‘违宪’”?

  蔡宗珍先答,如果是一个学者乐于跟委员讨论问题,但以大法官被提名人的身分,站在“宪法”之下接受“立法院”审查,不得擅自对个案发言。

  费鸿泰指出,大法官相当于法律人的桂冠,但桂冠下面还是有良知、认知。蔡宗珍仅答,自由民主“宪政”秩序精神,一贯维持就不会有政党“违宪”的问题,政党的地位、价值也是民主“宪政国家”须致力为维护的,但前提是所有政党必须认同自由民主“宪政”的价值和指标。

  对于这样的回答,费鸿泰批不要用巧辩来凸显有学问,续问是否相违背?蔡宗珍补充,“制宪”、“修宪”并不当然危害民主“宪政”秩序;费鸿泰续批“瞧不起你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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