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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案件的仲裁时限将缩短至30天。

香港8月2日(新华社)/记者2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对于涉及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劳动争议案件,将实行简易处理规则,仲裁期限将缩短至30天。 新华社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工资保护”行动全力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通知》,并将全力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纠纷。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的意见,按照通知的要求,全国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民法院、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应采取统一行动,通过调解、疑难调查和取证等方式有效解决疑难问题, 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过程中审判难衔接,完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相互协调、有序衔接的多重处理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预防、谈判和调解,引导用人单位和农民工通过谈判解决争议。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加强调解、仲裁和诉讼的衔接,提高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仲裁的质量和效率,集中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仲裁案件。充分发挥依法终审、先行裁决和先行执行制度的效力,提高争议案件仲裁终结率,实行仲裁机构负责人监督重大案件处理制度。 负责人指出,将统一裁判法的适用标准,建立裁判证据联动制度,加强案件的审判、执行和保全,完善案件审判机制,畅通立案“绿色通道”,依法自主调查,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和小额快速裁判机制的作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纠纷将作为一个重要的民生案件纳入快速执法程序,并将及时提供执法援助。将执行关于保存案件的规定。一般而言,在移徙工人要求工资的情况下,申请财产保全时不需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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