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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合一”简化企业的年报率高于改革前。

中新社北京八月九日电八月八日下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 会上,信贷监管部副主任托登富先生介绍了2018年度企业报告的宣传情况 他说,截至2019年6月30日,2018年度国家企业报告的公示工作已经完成。 应向公众提交2018年度报告的企业数量为3258.43万家,已向公众提交2984.7万家,年度报告公布率为91.47%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年报率超过85%,高于商业体制改革前 据报道,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出版也保持稳定,年报出版率分别为77.65%和84.75%。 林符登指出,今年的年度报告宣传工作有以下特点:一是“多报告融合”稳步推进,简化管理、惠及企业、方便人民。 在继续与人类社会、统计等部门共同做好年度报告“多报告整合”工作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统一了海关管理企业等企业的年度报告,优化了数据交换流程,方便了年度报告的上报流程。海关管理企业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报送年度报告,将报送项目从126个减少到40个,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降低了系统交易成本 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主动推进“多报告融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应提交年报的海关管理企业数量为109.86万家,其中已公示104.72万家,年报公示率为95.32% 二是年度报告监督指导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取得新成效。 全国普遍重视早期审慎监管,切实加强企业年报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多种措施加强宣传引导,优化基层行政资源配置,建立年报监管长效机制,科学务实推进监管。这项工作不盲目追求年报率,也有效发挥了监督指导作用,为年报宣传工作的科学、有序、稳步推进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三,监管链得到有效延伸,事件内外监管达到新水平。 各地坚持对年度报告公开进行持续监督,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单3年以上的企业,应当及时依法列入严重违法违规承诺名单。长期未经营的企业应当继续依法清理,有效清理虚张声势,净化市场环境。 同时,加强政府部门间异常经营名单和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名单的共享和应用,加强对违法违规主体的信用约束和合作监管,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事后监管措施和方法,为信用分类监管奠定良好基础。 第四,诚信意识进一步增强,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随着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系统的深入公示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广泛应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企业年报信息在政府采购、行政许可、银行信贷、合同签订、交易缔结等方面得到了更加广泛的应用,有效地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据悉,截至2019年6月30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已收到市场参与者1026.7亿次页面访问量和214.6亿次查询。依靠公示制度、查询年报信息、确保交易安全的社会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资料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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