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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政府拍板800元振兴抵用券随住宿发放

“行政院会”结束后,龚明鑫说明振兴抵用券的使用方式。(中评社 倪鸿祥摄)

“行政院会”结束后记者会,相关官员说明振兴抵用券的使用方式。(中评社 倪鸿祥摄)

  中评社台北3月12日电(记者 倪鸿祥)“行政院”院会今天上午通过防疫纾困特别条例相关部会8个子法,各界关注的新台币800元振兴抵用券要绑住宿才能使用,但将另外规划不绑住宿的抵用券。

  “政务委员”龚明鑫表示,振兴抵用券随住宿发放,每房新台币800元,其中夜市、商圈、餐厅与艺文活动等4领域各200元,不分区消费,全台通用。

  “行政院长”苏贞昌上午主持院会,会后由发言人Kolas Yotaka、“政务委员”龚明鑫、罗秉成,“卫福部次长”何启功、“交通部次长”王国材说明。

  “经济部”在“中央政府”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预算案”中,匡列新台币20亿元,规划“振兴抵用券”消费优惠措施,实体跟电子票券并行,民众可持抵用券,分别在餐厅、夜市、商圈等地方使用,借此促进消费意愿;“文化部”也编列3亿元加入抵用券行列。“振兴抵用券”总预算为新台币23亿元。

  “立委”原本要求800元振兴抵用券不绑住宿即可使用,但“行政院会”决定仍要透过住宿才能使用800元。

  龚明鑫表示,因为要避免民众替代既有消费,要创造“额外消费”才能达到经济效果,不过会加码规划不绑住宿的抵用券。

  有关800元振兴抵用券的使用分成四类,每一类金额为200元,一是市场与观光工厂、二是商圈、三是餐厅,四是艺文活动,不分区全台可使用,但有使用时间限定。推出时间点将在5、6月疫情和缓后,使用期限约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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