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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推纳税信用修复制度 助小微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韩国荣(中评社 张爽摄)

记者会现场(中评社 张爽摄)

  中评社北京4月23日电(记者 张爽)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韩国荣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小微企业由于财务力量的薄弱,可能难免会因为疏忽出现一些纳税上的纰漏,影响到他们的纳税信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后,税务总局按照国务院部署,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从今年开始,实行了纳税信用修复制度,明确了19种办税时比较容易出现的轻微和非主观故意的失信行为,纳税人可以在主动纠正以后,向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中国教育电视台记者:小微企业财务力量较为薄弱,一般很难及时准确了解财务、税收方面的政策,请问如果是因为这些原因而影响了企业的纳税信用,有哪些补救措施?谢谢。

  韩国荣:感谢您的提问。这应该是一个很好的问题,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加快推进,纳税信用应用范围不断扩展,良好的纳税信用已经成为了企业非常重要的信用资产,不仅可以带来融资便利,也就是今天李主任在这儿介绍的“银税互动”融资便利,还能够在招标投标、资质申请等很多方面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所以现在纳税人越来越关注自身的纳税信用状况。正如这位记者朋友所说的,小微企业由于财务力量的薄弱,可能难免会因为疏忽出现一些纳税上的纰漏,影响到他们的纳税信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后,税务总局按照国务院部署,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从今年开始,实行了纳税信用修复制度,明确了19种办税时比较容易出现的轻微和非主观故意的失信行为,纳税人可以在主动纠正以后,向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这19种情形,包括逾期申报、逾期报送相关资料、逾期缴纳税款等。通过这种主动纠正、申请修复的方式,可以及时弥补小微企业的信用损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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