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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不容黑恶势力操控司法

  中评社香港5月1日电/大公报昨日发表社评说,香港回归后纷纷扰扰,鸡鸣不已,司法之乱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司法界存在着一股黑恶势力,以“反中乱港”为己任,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区域法院法官郭伟健被变相停职,检控官陈文慧遭围攻,让人再次瞠目于这股黑恶势力之淫威。
 
  郭伟健法官上周五就将军澳“连侬墙”伤人案作出判决时,肯定被告坦诚认罪表现,并抨击暴力示威者祸害社会,也间接地批评那些为暴力张目的“知识分子及专业人士”。判词引起反对派激烈反应不足为奇,但出乎意料的是,司法机构呼应或者说屈服于反对派的压力,原本由郭伟健处理的三宗涉及修例风波的案件,均遭临时“换官”接手。
 
  社评说,司法机构没有解释收到多少相关投诉,为什么要“换官”,只强调“不评论个别个案”。但处理事件的手法,已明白无误地告诉公众,由于郭官对暴乱行为的直言不讳,令其无法再处理相关案件。变相停职,其实就是一种由上至下的处分。
 
  法官也是人,是人就有情感及立场,差别只在于是否公开表达。对法官而言,有观点立场很正常,关键在于这是否影响了其法律判断。郭官可能同情将军澳斩人案的被告,但也依法判决被告四十五个月刑期,并无轻纵。如果不服判决,完全可以上诉。
 
  司法机构有权“换官”,但需要有一套明确的标准。但令人困惑的是,司法机构似乎并无准则可言。大家不会忘记,黄之锋、周永康、罗冠聪等人于一四年率众冲击政府东翼广场,提前引发“占中”案。三人被控非法集结罪成,法官张天雁仅判社服令及缓刑,并高度赞赏被告是“青年领袖”、“满腔热情关心社会,不为私利”、“可贵之处在于想法比较纯真”云云。事件亦引起极大争议。律政司提出上诉,黄之锋等终入狱服刑,事实证明张官断错案,赞错人,但有没有受到“调官”的处分呢?司法公平公正体现在哪里呢?
 
  还有,去年修例风波之初,有三位“匿名”法官接受外媒访问,表达对政府不满;不久前,又有三名法官鬼祟地接受外媒访问,又是表达对政府不满。不是说法官应该保持政治中立,不会表达个人政治观念吗?司法机构是否作出跟进处理呢?
 
  社评说,司法机构处理争议似乎不是一把尺子,而是双重标准。立场反政府、亲黄丝,就是自己人,受到包庇纵容;而拒绝同流合污的,则被视为异己,会受到排斥、“阴乾”。区诺轩涉袭警,被轻判一百四十小时社服令,反对派仍然不高兴,检控官陈文慧遭“围殴”,被起底、辱骂、恐吓。同为大状的梁家杰竟然指斥陈文慧是律政司的“刽子手”,实行“人格谋杀”。
 
  宇宙中的黑洞是看不见的,但科学家透过天体运动觉知其存在。是谁在操控司法界或有不同看法,但通过无数案例,让人明显感觉到这个组织势力之庞大,足以呼风唤雨。清理司法乱象,维护司法公正,民之疾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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