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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两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文)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举行(图片来源:大会直播信号)

  中评社北京5月25日电(记者 徐梦溪)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25日下午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报告。以下为报告全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去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第一,检察履职战疫情况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2020年2月至4月,共批准逮捕涉疫刑事犯罪3700余人、起诉2500余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800余件。一是迅速出台办案规范。疫情突如其来,依法防控更显重要。会同相关部门发布4个指导意见,依法惩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促进加快恢复经济社会秩序。二是创新以案释法。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能按部就班。自2月11日起,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以在办的批捕起诉案件释法,首次会同公安部发布典型案例,首次以每周一批的频次,根据疫情防控不同阶段特点,分专题发布10批55个典型案例,突出维护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收到规范司法、警示犯罪、教育社会的积极效果。三是保障涉案人合法权益。从一开始就注意准确把握法律政策,力防突破法律的“从重”“从严”“从快”。在这场严峻斗争中,各地特别是湖北检察机关闻令而动,以法与情写就中国抗疫故事检察篇章。经历这次大考,我们更加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着优势,更加深刻体会到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314万余件,同比上升9.7%。

  一、积极参与、促进国家治理,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分裂国家、间谍等犯罪。加大惩治电信网络犯罪力度,网络空间不容犯罪藏身。

  严格依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省级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

  扎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金融安全护航。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中央有关部门发出第三号检察建议,推动强化监管、源头防控。为脱贫攻坚助力。起诉扶贫领域“蝇贪”870余人,向扶贫款物伸手必严惩。为美丽中国添彩。山西浑源32家采矿企业私挖滥采,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省委和省政府重视、支持,三级检察院联动,以公益诉讼推动生态治理4万余亩。

  更实支持企业经营发展。法治是最佳营商环境。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切实做到慎捕、慎诉。对既未撤案又未移送审查起诉、长期搁置的“挂案”组织专项清理。湘潭57家民营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立案侦查后6年未结,涉案企业融资难、经营难。检察机关发出监督意见,57起案件全部撤案并退还扣押财物。

  积极作为促创新。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一万一千余人,同比上升32.2%。妥善办理涉技术创新案件。浙江一企业生产的“平板走步机”因尚无国家标准,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检察机关主动商请质量监管部门研究,走步机国家标准由此确立。

  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同比上升50.6%。对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立案侦查870余人,坚决清除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与公安部、教育部共建教职工入职前查询相关违法记录制度;与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共建未成年人被侵害强制报告制度,把对孩子的保护做得更实、更细。发布检察政策:凡拉拢、诱迫未成年人参与有组织犯罪,一律从严追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3万余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

  用真情落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关乎人民群众的揪心事,人手再紧也要做到,工作再难也要做好。新收群众来信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99.2%。件件回复不是关键,案结事了才是根本。四级检察长接待信访群众一万六千余次;对1200余件申诉多年的疑难案件公开听证。去年底又开通联网办信,流转、查询、反馈全程提速。

  立足办案引领社会法治观念。指导地方检察机关查明涞源反杀案、丽江唐雪案等影响性防卫案件事实,依法认定正当防卫,引领、重塑正当防卫理念,“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深入人心。食药安全底线不容触碰,探索危害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惩罚就要痛到不敢再犯。会同有关部门发布惩治袭警违法犯罪指导意见,维护民警执法安全就是维护国家法治尊严。

  二、跟上、适应时代发展,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奇迹,更保持社会长期稳定。1999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起诉严重暴力犯罪从16万余人降至6万人,年均下降4.8%;被判处三年以上刑罚的占比从45.4%降至21.3%。与此同时,从严规范经济社会管理秩序,新类型犯罪增多,“醉驾”取代盗窃成为刑事追诉第一犯罪,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增长19.4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增长34.6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增长56.6倍。严重暴力犯罪及重刑率下降,反映了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人民群众收获实实在在的安全感;新型危害经济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上升,表明社会治理进入新阶段,人民群众对社会发展内涵有新期待。刑事犯罪从立法规范到司法追诉发生深刻变化,刑事检察理念和政策必须适应、跟进。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检察官依法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既是犯罪追诉者又是无辜保护者。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不批捕、不起诉的,较5年前分别上升62.8%和74.6%。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刑事诉讼法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求检察机关以在案事实、证据促进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同量刑建议,同时听取律师意见、细致做好被害人工作,办案难度倍增、检察责任更重。最高人民检察院大力推进落实。去年12月适用率达83.1%,一审服判率高出其他案件10.9个百分点,有力促进了矛盾化解、社会和谐。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注重精准监督。办好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发挥对类案的指导作用。大力整治虚假诉讼。绍兴检察机关发现一当事人频繁起诉,同一法院为此作出生效裁判50件。涉案借条中出借人姓名空白、无利息约定,无支付凭证,被告亦缺席庭审,实为“套路贷”团伙为获取非法利益打“假官司”。随即监督撤销原判、将涉黑线索移送公安机关,14人落入法网。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针对一些行政诉讼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被驳回,讼争问题未解,案虽结事难了,去年10月起开展专项监督,通过促进和解、督促纠正违法、给予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一当事人认为其养老保险金从行政机关核准时发放有误,要求从退休起补发,因超过起诉期限被驳回。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案涉当事人重大权益,起诉期限虽过,但行政行为确有不当,建议补发,问题终得解决。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检察机关与政府部门虽分工不同,但服务人民、追求法治的目标一致,公益诉讼并非“零和博弈”。推广福建、山东等地圆桌会议和公开送达机制,形成整改合力。2019年发出的10万余件诉前检察建议回复整改率87.5%,绝大多数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得到各级人大重视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给予有力监督支持。

  三、狠抓自身建设,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创立“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当事人一案,经过办案机关若干程序环节,被统计为若干“案件”,而对当事人来说还是他的一个“案子”。“案子”经历司法程序越多、统计的“案件”越多,司法资源耗费越多,当事人讼累也越重。最佳“案-件比”是1:1,当事人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优质办结,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最好。创立这一评价标准意在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2019年的“案-件比”为1:1.87,“件”同比下降0.02,减少了约3万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

  创新检察业务建设。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举办10期研修班,法官、检察官同堂培训,促进形成共同司法理念;与生态环境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互派干部挂职交流。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须记录报告,中央和有关部门早有“三个规定”。“过问”主要是了解办案进展,多为监督公正司法;“记录、报告”有利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面对多数不实的“零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上率下,要求“逢问必录”,不让“零报告”架空好规定。自觉接受各级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1290名检察人员因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同比上升66.7%。坚持实事求是,对严抓严管查处更多案件的给予肯定,鼓励抓早抓小,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书面建议150件,对36件有新进展的往年建议跟进反馈。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56件提案。自觉接受履职制约;接受社会监督;真诚尊重、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

  一年来,我们始终高度重视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持续推动平安医院建设。起诉伤医、聚众扰医等涉医犯罪1600余人,继2018年同比下降29%后,再下降48.9%。伤医扰医犯罪必须“零容忍”。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推动军地检察协作。开设退役军人信访“绿色通道”,用心用情服务“最可爱的人”。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践行党和人民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好更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新的进步。这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离不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民主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配合与制约,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帮助。我谨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深知,新时代检察工作只是破题,还有不少问题、难题。一是检察理念还须更新落实。二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到位,重配合协调轻监督制约。三是检察业务薄弱环节尚未有效补强。四是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够。五是检察官专业素养不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六是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尚待完善,违规办案、以案谋私时有发生。七是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大力加强。持之以恒解新题、答难题,是对我们担当尽责的重大考验。
  
  第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疫情带来新的挑战,检察机关必须担当作为。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守初心、担使命”,始终坚持“稳进、落实、提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落实到位。主动服务“六稳”“六保”,促进把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民法典审议通过后,我们将认真学习培训、贯彻执行,强化精准民事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严”的主基调下抓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70年来,伴随着共和国波澜壮阔的历史征程,人民检察院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全国人大会议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砥砺初心、忠诚履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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