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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中央将就立法听取香港社会各界意见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

  中评社北京6月4日电(记者 徐梦溪)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3日在北京会见传媒介绍赴京情况时表示,中央有关部门将会稍后通过多种形式就“港区国安法”听取香港社会各界的意见。

  一同出席的有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及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陈国基。

  林郑月娥表示,她一行是全国人大制定“港区国安法”决定通过后,中央首批正式听取意见的人士,中央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出席听取意见的人有,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韩正,参加听取意见的有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和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夏宝龙。此外,国务院港澳办、中联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及基本法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也出席了会议。会议持续了三个小时。
   
  林郑月娥指出,韩正表示,中央今次是坚定不移进行立法工作,希望能够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亦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为了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亦是要保障香港的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能够行稳致远。就全国人大常委会下一步有关立法的工作,韩正副总理再一次重申,惩治的是极少数从事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人的行为和活动,不会影响广大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及正行使的各项权利。
   
  林郑月娥介绍一行表达的意见时指出,我和特区政府是十分支持今次的立法工作,亦会全面配合进行这项立法工作的“第二步”,亦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法律草拟方面的工作,和日后按着这个《决定》规定特区政府须要自己也建立一个健全的执行机制,加强我们的执法能力和开展有关国家安全教育。
   
  ”我们得悉除了听取特区政府的意见,中央有关部门将会稍后通过多种形式听取香港社会各界的意见。”林郑月娥具体指出,中央还将听取包括听取特区政府其他官员、立法会主席的意见。其他会获邀请发表意见的有香港有关的法律专家、香港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和各级政协委员。中央有关部门亦准备在深圳和北京举办一些座谈会,让香港社会各界人士,包括代表人士、专家学者等可以发表意见。

  林郑月娥在回应记者提问时表示,订立法律后要有强而有力的执行。特区政府十分支持、全面配合这个工作,亦包括日后我们要建立一个更加健全的执行机制,加强我们的执法能力。

  “至于你说谘询,我必须要澄清,这是全国性法律,所以谘询或草拟工作是按全国性法律的机制去做,在中央或国家立法有其规矩。”林郑月娥指出,《立法法》内有程序或步骤说明是怎样做。“但是香港各界,无论持什么意见,都可以发表。事实上,过去十日都发表了许多意见。”

  最后,林郑月娥呼吁,香港社会各界人士应该积极参与这些稍后举行的以各种形式听意见的聚会,并且通过各种方式向我们特区政府、中联办反映意见,我们亦会及时向中央政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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