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中评电讯 > “立委”涉收贿案羁押庭结束 法官4日裁定

热点搜索

“立委”涉收贿案羁押庭结束 法官4日裁定

检调查出绿委苏震清疑收受贿款逾2000万元,是所有涉案委员中最多的一人。(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8月3日电/朝野“立委”涉嫌收贿案,台北地院经过两天连续开庭,今天晚间9时许讯问完所有被告,法官谕知将于明天下午2时30分裁定“立委”苏震清、廖国栋、陈超明、前“立委”徐永明等8人是否羁押。

  《中央社》报导,等待裁定的8名被告,包括现任“立法委员”苏震清(民进党)、廖国栋(国民党)、陈超明(国民党)、前“立委”徐永明(时代力量主席)、苏震清办公室主任余学洋、廖国栋办公室主任丁复华、前太流公司负责人李恒隆、是知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郭克铭。

  同案被检方声押的无党籍“立法委员”赵正宇,昨天深夜被法官裁定新台币100万元交保,并限制出境、出海、住居;赵正宇办公室主任林家骐则被裁定羁押禁见。

  检调调查,李恒隆涉嫌自民国102年前透过郭克铭等人,行贿苏震清、廖国栋、陈超明、陈唐山、徐永明等人,透过公司法修法或举办公听会等方式,施压“经济部”官员撤销太流增资登记,企图夺回SOGO经营权。

  检调查出,苏震清疑收受贿款逾2000万元,其余前后任“立委”则收贿数百万不等金额。李恒隆本人或透过郭克铭等人交付款项给涉案“立委”或办公室主任。

  检调发现,赵正宇涉嫌透过郭克铭收受陈姓、锺姓殡葬业者贿款后,施压营建署,将2人旗下公司位于阳明山国家公园区内的土地自管制区划出,并变更为殡葬用地。

  台北地检署上周五指挥“调查局”兵分65路搜索,约谈63人,并在赵正宇住处扣得新台币920万元。检察官复讯后,谕令陈唐山50万元交保,另有11名被告交保、1名被告请回。

  检方认定苏震清、廖国栋、陈超明、赵正宇、徐永明、李恒隆、郭克铭、余学洋、丁复华、林家骐涉犯贪污治罪条例行、收贿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之虞,向北院声请羁押禁见。

  北院自昨天下午起由2名法官就不同案情召开羁押庭。赵正宇涉案部分,法官昨晚裁定林家骐羁押禁见,押往台北看守所;赵正宇则被法官裁定100万元交保,并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另外4名“立委”涉嫌收贿部分,法官展开马拉松式开庭,昨天讯问李恒隆、郭克铭、陈超明、徐永明后,今天继续审理余学洋、苏震清、丁复华、廖国栋,并再度讯问李恒隆。

  法官晚间9时许结束冗长的羁押庭,谕知将于明天下午2时30分裁定是否羁押,8名被告将在北院候审室待第3个晚上。

本文网址:http://www.crntt.cn/111038.html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