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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宗和:孙文五权“宪法”有道理 不能废

包宗和。(中评社 黄筱筠摄)

包宗和7月卸任“监委”。(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评社台北8月10日电(记者 黄筱筠)朝野政党日前提出废除“监察院”、“考试院」的主张,甫从“监委”位置卸任的台湾大学前副校长包宗和接受中评社访问语重心长的说,监察权是五权之一,孙文提出的五权“宪法”理念,当然有道理,“监察委员”就是御使大夫,拥有弹劾权,可以整饬官箴,百官会害怕。换言之,“监察院”对于政府官员、公职人员,无形或是有形都有约束力。

  包宗和,1952年生,台湾大学政治学系国际关系组毕业,政治大学外交研究所硕士、美国密西根大学政治学硕士、德州大学奥斯汀校区政治学博士,曾任陆委会谘询委员、国统会研究员,台湾大学副校长、政治系主任、政治研究所所长、社会科学院院长,今年7月才卸任“监察委员”。

  中国国民党之前反对蔡英文提名陈菊为“监察院长”,一度也同意废除“考试院”跟“监察院”。

  包宗和认为,是否废除考监两院,要看国民党态度,除非国民党到最后也说要废除。如果只有蔡英文、民进党说要废,还是很难废得成。

  他强调,监察权是五权之一,孙中山的五权“宪法”理念,当然有道理,“监察委员”是御使大夫有弹劾权,可以整饬官箴,百官会害怕,对于政府官员、公职人员,无形或是有形都有约束。从国际上来讲,现在“监察院”在国际组织上是会员,国际上有100多个国家都有监察使(ombudsman),实施监察制度,核心价值就是善治跟人权,这是国际上监察制度的两个价值。

  包宗和说,监察权是普世价值,监察权很多国家都有,只是强弱不同,“很多国家对于‘中华民国’监察权很羡慕”,因为我们有弹劾权,“还是有牙”,别的其他国家只是建议,但是政府不采用,也没有什么办法。监察权存在是有意义的,这个制度废除非常可惜,若要废除“监察院”,国际上会难以理解。

  他表示,如果废除“监察院”,一旦没有监察权,政府百官会松一口气,“立法院”虽可以质询官员,但那只是面子问题,没有实际受到损害。但监察权可以弹劾,公惩法院可以申诫、记过或是减俸,甚至停职、去职等,这个等于公务员、官员的本都没了,这是里子,公务员最怕这个。

  他也说,弹劾公务员,对他们的清誉来说,会受到污点,但“监察院”也不是乱弹劾,会牵涉到公务员清誉,“监察院”一定勿枉勿纵。

  包宗和表示,“立法院”是政党政治,“监察院”若废除,监察权并到“立法院”,要听从党的领导,一定支持自己政党。但监察权应该是要独立行使职权,要超越党派,“监察委员”不能听从党的领导,就任后连政党活动也不能参加。

  他认为,监察权如果并到“立法院”,到底要怎么运作?“立委”就是政党政治,但监察权就是不行,要超越党派,那是有抵触的。且“监察院”最重要是调查权,要耗费很多精力,“立法委员”会有空吗?哪有时间去调查,一个报告少则要3个月调查,多则半年或是1年才能完成。有很多程序要完成,不能乱来,要很谨慎,“立委”有这个时间吗?“立委”去做“监委”工作是不可能。

  他指出,除非“立法院”下面再成立一个小组去运作,但还是隶属于“立法院”下面,还是会被约束。“监察院”如果要废掉,那一定还是要保由监察权,不管另设到哪里,都没有独立性。因此,他认为“监察院”有存在必要,但是“监察院”一定要按照规定,一定要超越党派行使纠正、弹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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