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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地监局年接65宗投诉 多涉未竣工地产

  中评社北京10月18日电/据文汇网报道,近年港人投资海外物业有上升趋势,不少海外投资物业广告都以高租金回报作招徕,吸引投资未完工物业。地产代理监管局主席梁永祥今日(18日)在电台节目中表示,购买未完工房地产属高风险投资,本港现时没法律规范境外物业买卖,投资者须自行承担后果及追讨损失。

  梁永祥表示,地监局今年接收65宗投诉,大部份与购买境外未完工房地产项目有关,涉及房地产位置或开发商身份,以及租金回报的虚假陈述等。他强调在香港以外地区购买未完成的房地产既复杂又冒险,不能保证会否及时完工,甚至会否完工。

  梁指出,本港目前没有非本地财产销售的法律规范,出售境外物业不受地产代理监管局管辖,从事境外房地产代理工作的个人或公司,仅与相关地区有关。虽然经持牌房地产经纪人投资海外物业可减轻风险,但交易过程出现损失,地监管不会协助追讨,消费者只能直接与发展商谈判或寻求独立的法律意见。

  梁永祥指,地监局曾接获投诉,投诉人称在内地购物中心购买了一个商店,并与管理公司签署了“租金回租协议”,由管理公司处理租赁,定期支付利息和租金,惟最终未能收款,始发现原来商场未竣工,管理公司亦已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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