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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5克拉!北检拟单独没收扁妻遭扣案钻石

台北地检署。(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1月29日电/陈水扁“国务机要费案”关系人、涉为扁家洗钱的前新光医院副院长黄芳彦,惊传在美国加州举枪自杀。黄芳彦当年曾从美国致电给侦办扁家弊案的特侦组,供出有替扁妻吴淑珍保管一批珠宝,据悉,台北地检署已无扁案相关案件,至于当年查扣的钻石、珠宝存放在台湾银行保险箱,不排除向法院声请单独宣告没收。

  承办检察官刘怡婷是司法官学院第49期结训,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法律硕士。外文沟通能力极佳。由于前手检察官杜慧玲转任法官,才由刘怡婷接股处理扁案、拉法叶案、幻象案等必须司法互助的棘手案件。

  综合媒体报道,北检将透过“法务部”与美方进行司法互助,确认黄芳彦是否已离世,针对黄芳彦当年替吴淑珍洗钱,而被列为被告遭通缉一案,北检若确认黄芳彦已去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2条规定,被告死亡者,应为不起诉处分,北检也将侦结黄芳彦一案,予以不起诉。至于当初特侦组所扣留黄芳彦替吴淑珍保管的珠宝,北检之后不排除向法院声请宣告没收。

  据了解,裸钻和珠宝都有鉴定保证书,检方一一造册存档。这11颗裸钻各是6颗2克拉、2颗3克拉、1颗4克拉、2颗5克拉,每颗从70万元到1900万元不等,价值连城。检方着手厘清钻石处理方式,目前未有定论。

  2008年8月13日,扁案爆发后特侦组展开洗钱案侦查行动,8月23日首度以证人身分传讯黄芳彦,就陈水扁选举结余款的动支情形请求说明;黄芳彦11月3日搭机赴美不归,特侦组于2009年3月6日寄发侦字案被告传票,通知他3月18日出庭。

  2008年12月16日,特侦组搜索黄芳彦相关处所,并未在他西装口袋搜获前“第一夫人”吴淑珍寄放的11颗裸钻及保单,但黄芳彦2009年1月23日具状表示在西装口袋有裸钻,特侦组随即火速查扣,裸钻部分市值4700万元。

  2009年间,特侦组五度前往宝徕就讯吴淑珍时,针对在黄芳彦办公室西装口袋查扣的钻石,吴淑珍否认来源不法,强调有些是她自己购买,部分是亲友给陈幸妤小孩的满月礼、陈致中结婚贺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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