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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网路报:杀警案判决让政府高层也民粹

  中评社香港5月5日电/大华网路报今天“是非集”专栏说,去年7月在嘉义发生的自强号火车上刺死警察案,日前嘉义地方法院做出无罪的一审判决,引起社会哗然。社会大众普遍认为法官“太离谱”,甚至有过度引申为患有精神病证明是杀人可免死的金牌等讥评。社会大众的反应是可以理解的,但“总统”、“行政院长”和“内政部长”对此判决结果纷纷表示意见,这恰可说明了何谓“民粹政治”。

  蔡英文对于此案一审判决的结果,透过“总统府”发言人对外表示“支持检方依法提起上诉的决定”。然而,任何依法行使职权的事情,“总统”本无不支持的立场和余地,但她为什么要表态?且“总统”对具体诉讼案件表达立场又具有何种意涵呢?显然,蔡英文要想藉以干涉司法独立,同时也要表现出和“民意”站在一起的意象。

  “总统”拥有广泛的政府权力,但不对任何进行诉讼中的具体个案表达立场,这是身为“总统”及尊重司法独立的基本准则。蔡英文也是法律专业出身,当知依据刑法的规定,被告行为时若确实可证明其已心神丧失,法官也只能依法以其无责任能力而判决无罪。因此,蔡英文公开支持“依法上诉”,岂不意味了她认为法官“妄法裁判”或医师的鉴定不专业?

  事实上,外界抨击受托鉴定该案者仅由一人决定,但负责鉴定报告统整的台中荣总嘉义分院身心科主任医师沈正哲则强调,鉴定报告是由包括社工、心理师、一名主治医师、一名住院医师的医疗团队共同完成,绝非“只有一个医师”就完成鉴定,而他只是负责统整说明。

  不仅如此,法官在采证过程中也从被告长年在台南奇美医院的病历,以及该院医师对原告病情的分析和评估,根据相关事证重复验证医师专业鉴定报告的可信度。这些法官形成心证作出判决所立基的证据,均可在判决书的内容中可知。但许多民众和网民均不了解刑法的规定,甚至相信包括蔡英文在内,也根本没阅读过判决书的内容。
  嘉义地方法院作出判决后,受托鉴定的医师和法官等不仅受到社会的抨击,甚至还遭到网军严厉的“出征”,连“行政院长”苏贞昌也公开表示,不该仅由医师一人做出专业鉴定。然而,苏贞昌虽具有律师资格,但既未能从法治角度看待这个案件,也未以“行政院长”的职责立场,针对社会中的精障人士提出具积极性的政策,这就是搞民粹政治的证明。

  1998年3月时,在高雄发生患有“精神分裂症”(即现在的思觉失调症)员警,在客运汽车上以瑞士刀刺死中学生的案件。该案经检方上诉至“最高法院”后定谳,均认定该员警在行为时病发致心神丧失,依法以其无刑事责任能力而判决无罪。

  上述案件发生时,网路自媒体传播并无现今般兴盛,甚至连大众传播媒体的报道亦不多,故判决后并未引起社会舆论的重视。尽管如此,“警政署长”陈家钦身为警政最高阶人员,应当要记得这个案件的判决。然而,陈家钦却跟着上级长官和一般民众的民粹风,也对铁路警察被刺死的判决大表难以接受。但试问,当年被警察刺了32刀的中学生家长,警方在侦办案件过程中,难道没有导向该员警系罹患精神分裂症吗?而中学生的家长面对杀人者无罪判决,以政府高层现今的态度而言,又将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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