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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院舍女职员涉拒捕等3罪判囚10周

  中评社北京5月3日电/据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社会福利署院舍一名女服务员涉前年11月在天水围参与非法集结,在街头指骂警员,引起别人叫嚣,又推撞扯截查她的防暴男警胸口,被控非法集结、拒捕及违反蒙面法三罪,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三罪全部成立,判监10周。她早前获准保释等候上诉,惟她今日(3日)在高等法院庭上确认放弃上诉,须即时入狱。

  上诉人蔡婉琼(52岁)报称社署院舍服务员,她被控非法集结、拒捕及违反《禁蒙面法》3罪,即前年11月12日在天水围天湖路与天耀路交界,与其他不知名的人参与非法集结,在非法集结期间使用蒙面用品,以及抗拒警长9486陈晓原。高院法官张慧玲今早开庭指,上月16日收到上诉人的放弃上诉通知,上诉人今亦确认放弃。张官随即宣布上诉人须即时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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