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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蔡英文两岸论述 未来走向何方?


蔡英文的两岸论述刻意回避对“九二共识”的承认

  中评社香港9月8日电/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讲师庄吟茜博士在中评智库基金会主办的《中国评论》月刊8月号发表专文《蔡英文的两岸论述:演化轨迹与可能动向》.作者认为:“蔡英文在2015年6月访美时抛出了“宪政说”,开启了其通过两岸论述向大陆“答卷”的曲折历程;此后,蔡英文又提出了一系列新论述,这些论述隐晦地反映出其对“九二共识”的否定态度,因而成为了两岸气候骤然恶化的关键推力。”为此,下文回顾和梳理了蔡英文自2015年6月以来建构的两岸论述,并从历史脉络与未来走向两个方面进行深入剖析。文章内容如下:

  2015年初,蔡英文在民进党党内台湾地区领导人初选中获胜,考虑到国民党在2014年“太阳花学运”与“九合一”选举后的颓势,舆论普遍认为台湾第三次政党轮替在所难免,自此,蔡英文的两岸论述成为形塑两岸关系的关键引数。事实上,蔡英文早在2012年第一次参选时就提出过自己的两岸论述——“台湾共识”,只是由于内容空洞而饱受诟病,蔡英文也部分因此与“大位”失之交臂。之后,蔡英文将马英九的“维持现状说”拿为己用,并一直沿用至今。然而,蔡英文对“现状”的认知与马英九乃至大陆截然不同,而且其也从未承认“九二共识”,甚至未如马英九当年一样在“维持现状”之外构筑一系列“准一中”论述作为配套(如“一中各表”、“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和“不统、不独、不武”等),所以大陆并未接受“维持现状说”,而是要求蔡英文正面表明其对“九二共识”的立场。

  本文回顾和梳理了蔡英文自2015年6月以来建构的两岸论述,并从历史脉络与未来走向两个方面进行深入剖析。其中,第一、二部分是对三年以来(2015.6-2018.5)蔡英文两岸论述的纵向描摹,并提炼出一条较为明晰的演化逻辑;第三部分是对蔡英文两岸论述未来突破方向的预判,着重探讨蔡论述“李登辉化”的可能性;最后一部分是对大陆应对策略的一些思考。

  一、“5·20”前:与大陆相向而行

  2016年“5·20”之前,由于蔡英文尚未当选或正式就职,加之民进党时隔八年重新执政,民共之间尚处于尝试建立直接联结的摸索阶段,因此蔡英文精心设计了一系列论述以回答大陆对其是否会坚持“九二共识”的不断追问。自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蔡英文先后抛出了三个两岸论述,包括“宪政说”、“九二史实说”和“宪法+条例说”,这三个论述虽然向“九二共识”挪动了一小步,但仍存在相当距离。
  (一)访美时的“宪政说”

  2014年11月,民进党在“九合一”选举中大获全胜,大陆方面据此判断民进党再次上台执政已成定局。为了保住两岸来之不易的和平发展成果,2015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全国政治协商十二届三次会议期间重申:“九二共识”是两岸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如果两岸双方的共同政治基础遭到破坏,两岸互信将不复存在,两岸关系就会重新回到动荡不安的老路上去。”〔1〕显然,大陆这段话的目标听众是民进党,因为国民党向来承认“九二共识”,不存在破坏两岸政治发展基础的问题,对此蔡英文心领神会。〔2〕为了回应大陆喊话,也为了让美国放心,更为了在接下来的“大选”中获得更多选票,蔡英文于2015年6月3日在美国华盛顿智库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SIS)演讲时表示,未来将在“‘中华民国’现行宪政体制”下,依循普遍民意,持续推动两岸关系的和平稳定发展。〔3〕之后,蔡英文又进一步解释道,“我所说的是‘中华民国’现行宪政体制,我也以教授身分提供定义,包括‘宪法’的内文、增修条例、相关‘宪政’释文、法官判决以及政府与人民的相关运用,只要是跟‘宪法’有关、‘释宪’有关、跟运用有关,都含在我所谓的‘现行宪政体制’里。”〔4〕蔡英文的以上论述被外界简称为“宪政说”。

  “宪政说”是蔡英文第一次在公开场合对“‘中华民国’宪政体制”作肯定性表态,因此被部分大陆学者判断为释放了一定善意,流露出民进党向“九二共识”缓步靠拢的可能。〔5〕然而,该论述毕竟只接受了“‘中华民国’宪政体制”,考虑到“宪政”与“宪法”存在显着分野,蔡英文实际上巧妙地规避了对“中华民国宪法”的硬性承认。据蔡英文的解释,“‘中华民国’宪政体制”涵盖四方面内容:一是“宪法”本文,二是增修条文,三是“大法官释宪”,四是在台湾的具体实施情况。换言之,任何关于“宪法”的修订、解释与运用都包含在“‘中华民国’宪政体制”之内,所谓“‘中华民国’宪政体制”其实是一个范围远大于“中华民国宪法”的、边界模糊且内涵多变的泛化概念。然而众所周知,涵义越广、变化越多的概念就越容易被任意拉扯,所以对蔡英文而言,接受“‘中华民国’宪政体制”远比接受“中华民国宪法”有利,这种仅提“宪政”而不谈“宪法”的做法为民进党充分预留了攻守进退的余地。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的黄嘉树教授曾有精辟分析,他认为,蔡英文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将与“宪法”有关、与“释宪”有关、与“宪法”运用有关的要素都包含在所谓的“现行宪政体制”中,就是为了证明尽管台湾现在仍沿用“中华民国”的符号,但“现行宪政体制”是仅代表台澎金马2300万人民的“第二共和”,尽量将“现行宪政体制”与“宪法”文本剥离,将现在的“中华民国”与历史上的“中华民国”脱钩。〔6〕不过,考虑到蔡英文尚未“当选”,大陆并未公开驳斥“宪政说”,而是采取了继续引导蔡英文相向而行的策略,要求其进一步说明“两岸之间是什么关系”〔7〕。

  (二)胜选后的“九二史实说”

  为了帮蔡英文接受“九二共识”铺设台阶,在2015年11月7日的“习马会”期间,大陆对“九二共识”进行了拆分处理,将其历史性地区分为“历史事实”与“核心意涵”两部分,以此缓解蔡英文因接受“九二共识”而面临的压力。〔8〕作为回应,蔡英文于“大选”后不久的2016年1月21日在接受台湾《自由时报》专访时表示:“理解和尊重1992年两岸两会沟通协商达成了若干共同认知与谅解,愿在这个基本事实和既有政治基础上,持续推动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9〕;另外,蔡英文还通过其办公室表示,自己会在以1992年两岸两会会谈的历史事实与双方求同存异的共同认知、‘中华民国’现行宪政体制、两岸过去交流成果,以及台湾民主原则与普遍民意等“既有政治基础”上,持续推动两岸关系和平稳定与发展。〔10〕这是蔡英文第一次对其“既有政治基础”主张进行详细阐释,并萃取出四个关键元素,以上论述构成了所谓的“九二史实说”。
  从严格意义上说,蔡英文所说的“九二史实”并不等同于大陆方面的“九二共识的历史事实”,因为其将“九二史实”定义为“1992年两岸两会秉持相互谅解、求同存异的政治思维,进行沟通协商,达成若干的共同认知与谅解”〔11〕,这与大陆对“九二会谈”的历史还原存在出入。不过,“九二史实”已经很接近“九二共识的历史事实”了,故大陆学界普遍认为其已接受了“九二共识”的第一层含义,但仍未接受更重要的第二层含义,即“九二共识”的“核心意涵”。在蔡英文的演讲原文中,甚至连“共识”二字都未曾出现,取而代之的是“事实”、“谅解”、“求同存异”和“共同认知”等语汇,可见其意图将“九二共识”矮化为“九二史实”、“九二谅解”或“没有共识的共识”,以此规避对“九二共识”的真正承认。于是,大陆继续向蔡英文喊话,期待她能在“5·20”就职时再有所突破。

  (三)就职演说时的“宪法+条例说”

  针对蔡英文所提的“九二史实说”,2016年3月初大陆“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国台办主任张志军先后就两岸关系问题作出表态,再度重申“九二共识”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12〕至此,大陆已经彻底亮明了与民进党进行政治互动的底线,即必须接受“九二共识”的核心意涵。面对大陆的坚定表态以及岛内民众的重重质疑,蔡英文在“5·20”就职演说时进一步表示“将依据‘中华民国宪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处理两岸事务”〔13〕,笔者将该论述简称为“宪法+条例说”。

  “宪法+条例说”一经发表就引起了两岸的高度关注,因为这是蔡英文首次明确承认“中华民国宪法”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两者分别包含一定程度的“一中”或“准一中”元素,故而受到部分大陆学者肯定。〔14〕当时学者们的乐观情绪不是毫无根据的,因为“中华民国宪法”所规定的“固有疆域”涵盖外蒙古和大陆地区,具有强烈的“大中国”意味,而且该“宪法”于1946年在南京制定,若民进党予以承认,就意味着间接承认了台湾与大陆之间的历史连续性,所以民进党向来视“中华民国宪法”为沉重包袱,极力撇清台湾与“中华民国宪法”的关系,甚至一度以重新“制宪”为政党目标,当时蔡英文能够接受“中华民国宪法”实属突破。而且,由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将两岸关系定性为“中华民国之内的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故被诸多绿营人士所反对,如今蔡英文能够主动表示依循该条例处理两岸事务,的确向大陆释放了一定善意。从这个角度说,“宪法+条例说”的确向“九二共识”迈进了一小步。

  然而,向“九二共识”迈进不等于已经达到“九二共识”,事实上,“宪法+条例说”仍与“九二共识”相距甚远,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

  第一,虽然“中华民国宪法”含有“一中”内容,但经过七次“修宪”后,“一中”内容已被大幅稀释,现在的“中华民国宪法”可以向“一中”、“独台”或“台独”三个方向解读。〔15〕如果蔡英文承认“中华民国宪法”,但同时又坚持“中华民国是台湾”,那么承认“中华民国宪法”就等同于承认翻版的“台湾宪法”,这与“九二共识”南辕北辙。
  第二,退一万步讲,即便目前的“中华民国宪法”仍是“一中”宪法,蔡英文也承认其“一中”性质,但蔡英文同时也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而且这种承认远远早于对“中华民国宪法”的承认。在这种并列对等的思路下,两岸同时存在两部具有正当性“宪法”,“两部宪法”分别治理两岸事务,于是尽管各自均宣称自己为“一中宪法”,其所形成的局面仍是“两宪各表”、“一中两宪”乃至“两国两宪”。这两类论述与“一国两府”、“一国两治”等一样,都是虚化“一中”、口惠而实不至的“事实台独”论述,大陆历来不予接受。〔16〕况且,蔡英文从未将“中华民国宪法”界定为“一中”宪法,相反,其在公开讲话时总是有意将“我国”、“中华民国”和台湾混用,既然从未承认过“一中宪法”,那就根本谈不上虚化“一中宪法”了。

  第三,一直以来,大陆均不接受“一国两府”、“一国两治”或“一中两体”等两岸关系定位论述,但对“一国两区”却表示一定程度的体谅。这一来是因为“一国两区”的“地区”措辞演绎于通常所说的“两岸”概念,更加偏重地理性而非政治性,甚至可以说比马英九的“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论述还要更接近“一中”;二来是因为国民党在提“一国两区”时还配套了其他“准一中”论述,几者相加能大致表达出“两岸一中”的政治立场。〔17〕但是,“一国两区”毕竟将两岸做了拆分处理,极易异化为“一国两府”、“一国两治”或“一中两体”等“独台”或“台独”论述,而且蔡英文也未提出其它“一中”论述与之配套,甚至未直接将之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提炼出来,所以大陆无法接受。

  尽管“宪法+条例说”与“九二共识”还存在很大差距,但考虑到蔡英文上任伊始政权未稳,而且承受着来自民进党内“基本教义派”的巨大压力,还要对之前为自己投下选票的深绿选民有所交代,所以大陆给予了极大的宽容,最后以“未完成的答卷”相喻,希冀蔡英文能在今后的两岸关系“答卷”中补全对“九二共识”核心意涵的明确承认。

  二、“5·20”后:与大陆相背而立

  “5·20”后,蔡英文设计两岸论述的热情骤然降温,不仅再未提出任何具有实质突破性的论述,大玩文字游戏搪塞大陆,还宣称大陆要求台湾做“答卷”是单边主义的粗暴行为,对两岸关系缓和有弊无利。自2016年5月21日至今的两年多,蔡英文一边在行动上不断挑衅大陆,一边在论述上冷待自己所提出的“宪法+条例说”,并提出了一系列粗糙简陋的两岸称谓或模棱两可的两岸政策,意图以此充当两岸论述,麻痹拖延大陆。可以说,蔡英文拒斥“九二共识”的立场已不言自明。

  (一)作为两岸称谓的“中国大陆与‘中华民国’台湾说”

  两岸论述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其框定了两岸关系中的基石性问题——两岸政治关系定位,是两岸其他政治话语(如两岸称谓和两岸政策)的结构性支撑。〔18〕如果缺少了两岸论述这个定位之锚,那么其他话语形态就都是隔靴搔痒。然而“5·20”后,蔡英文却刻意回避对于两岸论述的建构,仅仅抛出少量两岸称谓与两岸政策,这些话语不仅暧昧敷衍,而且暗藏玄机,很大程度上是在助力蔡英文通过曲线救国的方式拒斥“九二共识”。
  蔡英文提出的两岸称谓主要包括“中国大陆与‘中华民国’台湾说”。2016年5月26日,前陆委会主委张小月在讲话中以“中国大陆”称呼大陆;同一天,前“行政院长”林全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针报告初稿,其间三度使用了“‘中华民国’台湾”一词。〔19〕此后,蔡当局在不同场合多次使用这两个称谓。9月15日,陆委会副主委林正义在华府智库布鲁金斯学会就两岸关系发表演讲时指出,民进党过去一向称大陆为“中国”,现在改称“中国大陆”,这是善意的释放,希望北京能放大感受。〔20〕

  的确,如果蔡英文仅接受了“中国大陆”的新称谓,那么当然是善意的释放,但她同时还使用了“‘中华民国’台湾”一词,结合两者就会发现其并未脱离“台独”称谓的窠臼。一直以来,“中国大陆”一词都与“中国台湾”一词对应,是国民党对两岸的典型称谓,意指一个中国下面的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属于“一中”称谓。然而,蔡当局的“中国大陆”却与“‘中华民国’台湾”相对应,其中,前者的完整意涵其实是“中国是大陆”,后者的完整意涵其实是“‘中华民国’是台湾”,两者对等并举的结果就是两岸变成了两个互不隶属、平起平坐的“主权国家”。蔡英文此举可谓颇具迷惑性,这两个称谓,单看其中哪一个,都很难引起大陆警觉,一些人可能还会因民进党“突破性”地使用国民党话语而表示赞赏。如此一来,蔡英文就可以逐步将两个称谓捆绑并举,用“‘中华民国’台湾”VS“中国大陆”替换“中国台湾”VS“中国大陆”,使之成为新的“台独”称谓固定搭配。从表面上看,蔡英文似乎是在向“一中”靠拢,但实际早已“移花接木”,其真实意图是用传统的“一中”措辞重新包装“台独”表述,使大陆接受“台独”话语而不自知。〔21〕鉴于以上分析,大陆对蔡英文的称谓微调颇为冷淡,不久后蔡英文便将称谓改了回去。〔22〕

  (二)作为两岸政策的“新四不说”与“三新说”

  除了微调称谓外,蔡英文还提出了两个暧昧粗糙的两岸政策,分别是“新四不说”和“三新说”。2016年10月初,蔡英文在接受美国《华尔街日报》和日本《读卖新闻》的专访时提出了“新四不说”,即“善意不变、承诺不变,不会走回对抗的老路,但也不会在压力下屈服”。〔23〕显然,“新四不说”只是一段模棱两可的文字游戏,没有提供任何两岸关系定位增量。不过,空洞并非“新四不说”的最大缺陷,其最大缺陷在于间接拒斥了“九二共识”,因为所谓“善意不变、承诺不变”的潜台词是“我在两岸政策上的让步已达极限,以后不会比现在更加靠近‘九二共识’,大陆不必再有所期待”,而所谓“不会在压力下屈服”的潜台词则是“无论大陆如何政治隔离、经济制裁或武力恫吓,我都不会接受‘九二共识’”。

  2017年5月3日,为了争取台湾参加WHA的最后机会,蔡英文又在接受台湾《联合报》专访时抛出了“新情势、新问卷、新模式”的两岸互动主张,表示在变动中的情势下,台湾与大陆要共同维护一个和平稳定的状态,这是双方需要努力的,而且需要有一些结构性的合作关系。同时还强调,大陆的“未完成的答卷”是一个缺乏善意的讲法,因为情势已经变了,现在两岸共同面对了一张新问卷,不是任何人可以单独回答的,〔24〕,此为蔡英文的“三新说”。显然,所谓的“新情势”是指岛内民意对“维持现状”的支持,以及对“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国家’,这个‘国家’叫‘中华民国’”的认知;所谓的“新问卷”是指缓和两岸局面的责任不能仅落在台湾一方肩上,“大陆出题、台湾回答”的单边模式应让位于“共同出题、共同回答”的双边模式;所谓的“新模式”是指将“九二共识”从考题变为议题、从政治前提变为政治问题的两岸互动模式。〔25〕可见,“三新说”是对“九二共识”的进一步背离。
  (三)对“宪法+条例说”的消极重申

  虽然蔡英文在2016年“5·20”时提出了“宪法+条例说”,但从那之后其再未在公开场合重申过该论述,只有2018年3月新上任的陆委会主委陈明通在重重压力之下有所提及。“5·20”以后,大两岸与小两岸的政治生态持续恶化。就小两岸而言,先是世界卫生大会将台湾拒之门外,此后圣普和巴拿马相继宣布与台当局“断交”,尼日利亚等五国要求当地台湾办事处更名,一向与大陆龃龉颇深的梵蒂冈也开始向大陆投递橄榄枝,与此同时,解放军战机航母“绕台”航行逐渐实现常态化。就大两岸而言,2017年8月,美国时隔七年之后宣布启动针对中国的第六次“301调查”,2017年12月,美国首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将中国大陆定性为“修正型强权”的竞争对手,并在对台军售、美台高官互访和美舰赴台等议题上大幅偏离“一中”原则,中美之间一时剑拔弩张。也许是迫于民共之间迟迟无法建立互动而两岸关系冰封的压力,也许是担心作为美国“旗子”的台湾在中美角力的激烈赛场上沦为牺牲品,2018年2月23日,蔡英文任命曾在陈水扁时期担任陆委会主委的陈明通“回锅”接任陆委会主委,考虑到陈明通精通两岸论述,且在大陆人脉积累深厚,蔡英文此举被外界解读为将软化两岸僵局的重任交付于陈明通。

  2018年3月21日,陈明通赴“立法院”内政委员会接受“立委”质询时表示,为避免两岸敌意持续恶化,希望日后逐渐解开两岸僵局,并希望任上有机会推动两岸两会互设办事机构。〔26〕3月22日,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紧接着在陆委会记者会上表示,台湾当局化解两岸僵局的钥匙就是站稳“中华民国宪法”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及处理两岸事务的立场,以及在过去历史事实及政治基础上来求同存异。〔27〕尽管这是时隔近两年后蔡英文当局再度提及“宪法+条例说”,并提出了两岸两会互设办事机构的操作化建议,但两者皆是老调重弹而已。〔28〕在2018年“5·20”两周年的网络直播中,蔡英文继续淡化两岸议题,并对“宪法+条例说”避而不谈,〔29〕可以说,“台独”行为上的热火朝天和两岸论述上的冷清凋敝构成了蔡英文两岸政策的一体两面。

  三、蔡英文两岸论述的可能动向:“李登辉化”

  由上文分析可知,蔡英文建构两岸论述的热情经历了一个由盛转衰的过程,其对“九二共识”的态度也呈现出了从小步挪动到大幅拒斥的转变。从蔡英文近期的言行以及其在“5·20”两周年时的讲话来看,其在短期内似乎没有建构新两岸论述的意愿,但问题在于,随着两岸僵局的持续和中美博弈的白热化,蔡英文恐怕很难在长期内顶住大陆不断加码的经济、政治乃至军事压力。在“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落下之前,蔡英文势必要打破两岸僵局,而最立竿见影的途径就是在论述层面有所突破。那么,蔡英文可能从何处进行突破?笔者认为有可能是“一中的中华民国宪法”(后文简称“一中宪法”),而这将导致蔡英文两岸论述的“李登辉化”。

  (一)王金平的论述建议:升级版“宪法+条例说”

  在讨论蔡英文两岸论述的未来走向之前,本节先将目光投向王金平于2018年4月提出的一个新论述,因为该论述不但是对蔡英文既有论述的推导升级,而且升级方向正是“一中宪法”。2018年4月,随着“5·20”两周年的临近,外界对于蔡英文是否会建构新论述的猜测日益增多(2017年“5·20”一周年时蔡英文采取回避战术,没有发表演说)。4月19日晚,台湾前“立法院长”王金平在接受深绿电视台访问时表示,蔡英文若要绕过“九二共识”,要有新说法、新名词,蔡英文说会遵守“中华民国宪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但“宪法”中也隐含“一个中国”,“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也强调两岸是非“国与国”关系,现在只差一步之遥,新的讲法出现后,若双方同意的话,两岸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30〕王金平所言被外界解读为是在帮蔡英文解套,加之其基本是蔡英文“宪法+条例说”的升级,因此笔者称之为升级版“宪法+条例说”。那么,该论述究竟能否为蔡英文解套或者取代“九二共识”?
  细读王金平所言,不难发现有四个关键词令人瞩目,分别是“中华民国宪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一个中国”和“非国与国关系”,其中,前两个关键词早已被蔡英文纳入“宪法+条例说”之中。所以,升级版“宪法+条例说”的重点就在于比旧版多出的那两个关键词或者说王金平从蔡论述中推导出的两个新关键词,即认为“中华民国宪法”中也隐含“一个中国”,“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也强调两岸是“非国与国关系”。那么,这一推导有何意义?此前,蔡英文虽然也说过将依据“中华民国宪法”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处理两岸事务,但“宪法”和“条例”与“一中”的联结毕竟是间接的、隐微的、解释空间极大的,因此王金平此言其实是进一步阐释“宪法+条例说”,将“宪法”和“条例”所隐含的“一中”内容明晰化、公开化,抽走中间介质建立民进党两岸论述与“一中”的直接联结。从这个意义上说,该论述比蔡英文的“宪法+条例说”更加接近“九二共识”。

  然而遗憾的是,王金平的论述建议仍未抵达“九二共识”。就表达形式而言,该论述仍未将“两岸一中”的意涵直接萃取出来,而是通过“一中的中华民国宪法”和“两岸是非国与国关系”间接表达,虽然比之前的“宪法+条例说”更加深化、具体化,但仍未直接说出“答案”,而是要大陆自己拿着放大镜去寻找“两岸一中”的蛛丝马迹,对论述内容进行“二次翻译”;就核心意涵而言,新增的两个关键词也未充分表达出“两岸一中”的含义。

  仅承认“中华民国宪法”是“一中宪法”的漏洞在于,这种承认过于单薄简陋,无法清晰有力地将蔡当局框定在“两岸一中”的架构内。具体而言:其一,这里的“一中”显然是指“中华民国”,而“中华民国”又可能指涉领土主权及于大陆的“大中华民国”或仅包含台、澎、金、马在内的“小中华民国”。若是前者,则当然能够表达出“两岸一中”,为大陆所乐见;但若是后者,则所谓的“一中宪法”就是新瓶装旧酒的“台湾宪法”,与“两岸一中”相去甚远。其二,正如前文分析“宪法+条例说”时所言,蔡英文在接受“中华民国宪法”的同时也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是尽管各自均宣称自己为“一中宪法”,所形成的局面仍是“两宪各表”、“一中两宪”乃至“两国两宪”,而非基本符合“两岸一中”的类似于“一中各表”的“一宪各表”。

  仅承认两岸是非国与国关系的缺陷在于,从严格意义上讲,非国与国关系的补集并非国内关系,因此无法完全排除“两国论”。具体而言:其一,从历史上看,当年东西德也主张双方是一个德国内部的关系,而非国与国关系,且学术界也建构了“分裂国家理论”来定位这种特殊关系。但无论两国自己如何定义,就国际法和国际社会而言,东西德就是主权国家与主权国家的关系。〔31〕其二,按照李登辉执政中前期国民党当局的两岸论述或部分蓝营学者所设计的“独台”理论,在国与国关系和非国与国关系之间还存在一片灰色地带,即一国之内两个对等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换言之,非国与国关系很容易被异化解读为“一国两府”、“一国两治”或“一中两体”,这种偷梁换柱的操作是当年李登辉迈向“台独”的经典手法。事实上,王金平未必不知道非国与国关系的漏洞所在,许多岛内人士之所以锺情于对“非国与国关系”的讨论,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其与纯粹的国内关系并不相同。正如林祖嘉所言,两岸既不是“国与国关系”,也不是国内关系,就是特殊关系;〔32〕吴子嘉和童振源也曾提出过两岸是“‘中华民国宪法’下特殊关系”或“‘中华民国’管辖境内、境外关系”,〔33〕以上论述均试图通过强调两岸关系的“特殊性”来规避扎实的国内关系界定。

  可见,尽管王金平的论述建议打破了民进党多年来对“一中宪法”的否定态度,但仍存在诸多模糊之处,为“台独”解释与操作预留了充足空间。
  (二)李登辉的“台独”策略:以“独台”为过渡论述

  在解析了王金平的升级版“宪法+条例说”之后,就可以勾勒出“一中宪法”论述的大致样貌,那么,这与蔡英文两岸论述的“李登辉化”有何关联?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对李登辉当局的两岸论述进行简要回溯。

  纵观20世纪90年代,李登辉当局的两岸论述大致呈现出从“一中”到“独台”再到“台独”的渐进式转变。李登辉执政伊始,基本沿用了两蒋时期的两岸论述,即纯粹的“一中”论述(当然是以“中华民国政权”为唯一“法统”)。然而从1991年起,台湾当局的两岸论述逐渐异化。在1991年3月,台湾当局颁布了“国家统一纲领”,其中出现了“在互惠中不否定对方为政治实体”、“在国际间相互尊重,互不排斥”、“两岸应协力互助,参加国际组织与活动”等表述,成为“一中”政策软化、松动的开端。〔34〕1992年8月,在李登辉的主导下,“国统会”又通过了“关于‘一个中国’的涵义”决议案,文中坚持“一中”即“中华民国”,“其主权及于整个中国,但目前之治权,则仅及于台澎金马”,且“中国处于暂时分裂之状态,由两个政治实体,分治海峡两岸”。〔35〕据此,国民党未来用于定位两岸关系的“主权-治权”分析框架初步形成,并由此衍生出“一国两府”、“一国两治”和“一中两宪”等一系列“独台”概念。

  1994年7月,“陆委会”发布“台海两岸关系说明书”,文中虽然依旧坚持“‘中华民国’自西元一九一二年创立以来,在国际间始终是一个具‘独立主权’的‘国家’”,但同时提出用“一个中国,两个对等政治实体”来定位两岸关系,且所谓的“一个中国”是指“历史上、地理上、文化上、血缘上的中国”〔36〕,进一步剥离了“一中”的主权意涵,使得“一中”彻底沦为“台独”的遮羞布,所谓的“一中两体”实际上是“一中两国”,而所谓的“中华民国”就是台湾的同义词。1999年7月,李登辉在接受德国之声专访时正式抛出“两国论”,认为两岸“至少是特殊的‘国与国关系’,而非一合法政府、一叛乱团体,或一中央政府、一地方政府的‘一个中国’内部关系”〔37〕。至此,两蒋时期的坚定“一中”政策基本被国民党遗弃。

  纵览李登辉时期的国民党两岸论述,可以提炼出如下演化逻辑:⑴“一中即‘中华民国’”(属于“一中”论述)→⑵“一中即‘中华民国’,但仅‘主权’涵盖大陆”(实质是‘主权’治权分立框架下的“一国两府”,属于“独台”论述)→⑶“一中即历史上、地理上、文化上、血缘上的中国,‘中华民国’是其下两个对等政治实体之一”(实质是比主权治权分立框架走得更远的“一中两国”,属于“独台”论述)→⑷不谈一中,“‘中华民国’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等的特殊‘国家’”(属于“台独”论述)。其中,只有论述⑴属于真正的“一中”论述,论述⑵和论述⑶是披着“一中”外衣的“台独”论述,即“独台”论述,论述⑷是彻底撕去“一中”伪装的“台独”论述。而且,前三个论述只是通向最后一个论述的过渡阶段而已,李登辉一开始的目标就在于论述⑷,之所以用了8年时间铺垫前三个论述,只是为了麻痹大陆,以更稳妥、更顺畅地实现“台独”目标。由此可知,将“一中”措辞与“台独”内容巧妙嫁接,并由此形成外观为“独台”论述的“伪一中”论述,是李登辉两岸论述的核心建构策略。

  (三)蔡英文的突破方向:“一中宪法”与“李登辉化”

  最后将分析收束于蔡英文的两岸论述。前文已经解释过,就蔡英文两岸论述的未来走势而言,“一中宪法”是一个可能性较高的方向,这一方面是因为“一中宪法”与蔡英文之前的“宪政说”和“宪法+条例说”一脉相承,均以“中华民国宪法”为主轴;另一方面是因为“一中宪法”的涵义十分模糊,能给蔡英文提供较大的回缓余地,同时又包含“一中”字样,(至少在蔡英文看来)大陆有一定接受几率,看上去是一个能被两岸双方同时纳入考虑范畴的折中论述。而一旦蔡英文选择以“一中宪法”作为打破两岸僵局的突破口,那么其两岸论述便会出现“李登辉化”的迹象。
  此时,蔡英文的两岸论述将呈现出如下演变逻辑:⑴“接受‘中华民国’现行宪政体制”→⑵“接受‘中华民国宪法’”→⑶“接受体现一中的‘中华民国宪法’”。其中,论述⑴和论述⑵虽然接受“‘中华民国’宪政体制”或“中华民国宪法”,但均不承认“一中”,所谓的“中华民国”就是台湾,“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系就是“国与国”,因此类似于1999年李登辉发表的“两国论”。论述⑶显然承认“一中”,问题在于所谓的“一中”具体指什么?这里可以用排除法来确定:其一,此处的“一中”应该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因为如此一来两岸局势仍是“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对民进党的既有论述没有任何升级,对建立两岸的“一中”连接也没有任何裨益。其二,“一中”也不应该是指“历史上、地理上、文化上、血缘上的中国”,因为李登辉早在1994年就提出过这一表述,2014年台湾七位学者提出的“大一中架构”也建立在此类“一中”意义之上,对此大陆均坚决反对;而且,民进党自身在短期内也很难接受该表述。排除以上两种可能,那么蔡英文所谓的“一中”就只能指涉“中华民国”了。

  既然“一中”是指“中华民国”,且蔡英文同时也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那么论述⑶就可能存在两种涵义:①“一中”是“小中华民国”,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列对等。显然,这与论述⑴和论述⑵并无实质差别,仍是李登辉“两国论”的翻版,此时的“一中”并无实质意义。②“一中”是“大中华民国”,且两岸政权并列对等。在这种解读下,“一中”虽然在表面上存在,但完全是虚体架构,正如同1992年李登辉当局的“一国两府”论述。综上所述,不添加任何限制条件的“一中宪法说”其实是对1992年李登辉当局“独台”论述的变相回归,然而历史经验已经表明,92论述只是李登辉走向“台独”的铺垫而已。鉴于此,即便蔡英文未来接受“一中宪法”,那么其政治动机与论述性质也很可能与李登辉当年类似,与“两岸一中”背道而驰。

  最后,值得澄清的是,李登辉是从“一中”迈向“台独”,将“一中”内容注入其两岸论述纯属顺势而为,而蔡英文是可能从“台独”迈向“独台”,“一中”二字对于民进党乃至整个绿营而言都是“出卖台湾”的禁忌之语,故而两人所面临的政治压力不可同日而语。从这个角度说,本文所谓蔡英文两岸论述的“李登辉化”仅是一种可能动向而非必然趋势。

  四、结论

  综上所述,笔者建议,大陆在因应蔡英文的两岸论述时可以考虑做出两点调试,一是从“拆分处理”升级为“打包处理”,二是在“听其言”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观其行”。此前,大陆曾给蔡英文创造了广阔的缓冲空间,让她不必一次性接受“九二共识”,而是通过不断抛出新论述的方式渐次达至“九二共识”,尤其在2016年12月2日“川蔡通话”前,大陆一直期待蔡英文能“补完答卷”,学界甚至热议过“九二共识”的替代论述问题。然而,现在大陆对蔡英文的态度不能一如当初了,因为如果大陆同意蔡英文缓慢向“九二共识”挪腾并接受某种“过渡论述”,那么很可能跌入她的陷阱,届时蔡英文将永远停留在“过渡论述”,再也不会向“九二共识”迈进。最终结果是,蔡英文既不必接受“两岸一中”,又可以逃避大陆制裁;一边从容无忧地推行“柔性台独”,一边还能享受两岸和平发展的政治果实;用最低廉的口头成本换取最丰厚的实质收益。因此,建议大陆对蔡英文的两岸论述做打包处理,未来摆在蔡英文眼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条是继续拒斥“九二共识”,另一条是全盘接受“九二共识”,中间通路已被她自己封死。

  此外,今后蔡英文若真有缓和两岸关系的诚意,那么不仅须在论述上实现飞跃,更要以实际行动证明其已放弃“台独”。笔者认为,当下就有几个极具标志性的动作可供蔡英文选择,例如冻结“台独党纲”或通过新的能够反映“弃独”态度的决议文(如一些绿营人士提出的“中华民国决议文”,当然,此类行为所体现出的善意程度不如直接冻结“台独党纲”);或者公开与“深独”人士划清界限,例如与赖清德做切割,促使其辞去“行政院院长”职务;或者立即停止对岛内“统派”人士的打压;抑或停止以台湾名义参加国际组织的所谓“正名”呼喊,不继续活跃在美日的印太战略及其他遏制中国的政策中。总之,蔡英文有无数条路径可以通向民共互动与两岸融冰,问题仅在于她是否有意愿而已。不过就目前而言,蔡英文恐怕很难单纯因台海地区的内部压力而改弦易辙,其在两岸政策领域的战略选择必将嵌合在中美政治气候变迁的宏大进程中,两岸之间的冷和平乃至冷对抗状态可能还将延续相当一段时间。
  注释:

  〔1〕《习近平看望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的民革台盟台联委员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

  〔2〕王英津:《坚持“九二共识”是两岸交流与对话的政治基础》,华广网,2015年3月7日。

  〔3〕蔡英文在美国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演讲:《台湾迎向挑战——打造亚洲新价值的典范》,2015年6月3日。

  〔4〕邵宗海:《小英谈宪政回避一中》,2015年6月7日,中时电子报。

  〔5〕《台媒:大陆学者认为蔡英文的两岸思维需补课》,新华网,2015年6月9日。

  〔6〕黄嘉树:《蔡英文的“维持现状”是偷换概念》,2015年8月5日中评社。

  〔7〕《大陆明确要求蔡英文讲清楚“两岸是什么关系”》,《联合早报》,2016年5月11日。

  〔8〕《张志军详解“习马会”》,《人民日报(海外版)》,2015年11月9日。

  〔9〕《蔡英文:九二历史事实推动两岸关系》,《自由时报》,2016年1月21日。

  〔10〕《蔡英文首度提既有政治基础四关键元素》,《联合早报》,2016年1月22日。

  〔11〕《蔡英文520就职演说全文》,《联合早报》,2016年5月20日。

  〔12〕《“九二共识”的核心意涵不能回避》,《人民日报》,2016年3月7日;《李克强:“九二共识”是两岸和平发展的基石》,中国网,2016年3月16日;《张志军:不承认“九二共识”就是改变两岸现状》,环球网,2016年3月8日。

  〔13〕《蔡英文520就职演说全文》,《联合早报》,2016年5月20日。

  〔14〕《大陆批蔡英文演说“一份没完成的答卷”》,《联合早报》,2016年5月21日;《台学者:大陆口说不满其实很开心》,《明报》,2016年5月21日。

  〔15〕王英津:《蔡英文“宪法”论述的“进”与“退”》,载《分离与统一——变动中的两岸关系》,北京:九州出版社,2017年版,第122-123页。

  〔16〕王英津:《两岸政治关系定位研究》,北京:九州出版社,2016年,第241-245页。

  〔17〕《中评深度专访:王英津析陈明通钥匙》,中国评论月刊网络版,2018年3月27日。

  〔18〕碍于篇幅限制,本文对两岸称谓话语和政策话语不作展开分析,这里仅以例举的方式稍作解释。典型的两岸称谓话语包括:大陆在提及台湾地区“宪法”、“法律”、“大选”以及“中央”层级的公权力机关时一律添加引号,“习马会”时两岸最高领导人互称“先生”,蔡英文上任后一度将对大陆的称谓由“中国”改为“中国大陆”,等等;典型的两岸政策话语包括:大陆方面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两岸一家亲”和融合发展等,台湾方面的“亲美、友日、和陆”、“三新说”和“新四不说”等。

  〔19〕《林全施政报告3度提“‘中华民国’台湾”》,中时电子报,2016年5月27日。

  〔20〕《陆委会副主委:蔡政府对“九二共识”有很多善意》,《联合早报》,2016年9月16日。

  〔21〕庄吟茜:《蔡当局“中国大陆”称谓暗藏玄机》,中评网,2016年9月18日。

  〔22〕《蔡英文邀6国媒体专访,公然改称“中国大陆”为“中国”》,观察者网,2017年5月6日。

  〔23〕《“台湾双十庆典”蔡英文演说全文》,《联合早报》,2016年10月10日。

  〔24〕《蔡英文提“三新”两岸关系互动主张》,《联合早报》,2017年5月3日。

  〔25〕王英津:《蔡英文“三新”主张,陆学者:不可能打开两岸僵局》,《联合报》,2017年5月3日。

  〔26〕《陈明通:希望推动两岸两会互设办事机构》,中央通讯社,2018年3月21日。

  〔27〕《陆委会:化解两岸僵局钥匙是“宪法”与两岸条例》,中国评论网,2018年3月22日。

  〔28〕两岸两会互设办事机构的建议在马英九任内就被提出过,只不过因为事务繁杂牵涉甚广而未能实现。

  〔29〕《蔡英文:台湾有实力当棋手》,联合早报,2018年5月20日。

  〔30〕《王金平:蔡政府要绕过九二共识要有新说词》,中国评论网,2018年4月20日。

  〔31〕“分裂国家理论”只是部分学者的理论设想,不同于自决、独立、分离或分立,分裂并非一个严谨的国际法概念,而是类似于中国古代的“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思想,因此许多学者都质疑“分裂国家”作为一个独立概念的必要性。例如,英国分离研究领域的知名国际法学者克劳福德教授就曾指出,纵然“分裂国家”概念的提出对冷战以来的政治现象解读有所裨益,但将其作为一个独立的国际法或学术概念提出未免有些武断,毕竟判定国家性质的关键不在于它们是否同属一个民族,或者是否怀有再次统一的信念,抑或彼此之间的边界是否是暂时的(“分裂国家”一般在法理上宣称己方“领土主权”范围涵盖对方),而在于它们当下是否具备主权国家的基本要素。

  〔32〕《林祖嘉:蔡讲不出两岸非国与国就僵住了》,中评网,2015年5月1日。

  〔33〕吴子嘉:《中华民国宪法下“特殊关系”或为两岸解套》,中时电子报,2016年3月24日;童振源:《两岸为管辖境内境外之特殊关系》,中时电子报,2012年3月26日。

  〔34〕《国家统一纲领》,“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大陆谘询及研究中心。

  〔35〕《国统会对“一个中国”的涵义做成的结论》,《中央日报》,1992年8月2日版。

  〔36〕陈志奇主编:《台海两岸关系实录》(上册),台北:财团法人“国家”建设文教基金会台海两岸关系研究中心,1998年,第360-361页。

  〔37〕台湾《中国时报》,1999年7月9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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