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薪资遭查封 黄文玲:20万捐出做公益
中评社台北1月16日电/2014年彰化县长选举,民进党“立委”段宜康指控无党籍彰化县长候选人黄文玲与国民党候选人林沧敏共用金主,高院判决段应赔黄文玲新台币20万元,并于脸书刊登道歉启事1天。黄文玲15日在脸书发文,指段宜康在判决后,仍拒不认错不肯付赔偿金,也不愿呑曲棍球,只好查封他“立法院”的薪资。她表示总算收到段宜康的赔偿金,会赶在过年前,将这笔款项捐给弱势慈善。
本身是执业律师的黄文玲向“立法院”声请查扣段宜康的薪资,一出手就如愿,共收到两张支票,一张是新台币17万1337元,一张是新台币5万8434元。总金额为22万9771元,包括利息与执行费。
根据媒体报道,黄文玲受访表示,段宜康一定要人家查封他的薪水才甘愿。她强调,段宜康说人家坏话,却不敢承认,却又浪费司法资源,做人却不敢当,该给他一个教训。
黄文玲脸书全文如下:
段宜康散布不实讯息遭法院判决赔偿20万元,判决后段宜康仍拒不认错不肯付赔偿金,也不愿呑曲棍球,只好查封他“立法院”的薪资。
过年前总算收到段宜康的赔偿金,文玲将陆续将上开款项捐给弱势慈善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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