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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网:为何敢于违宪破坏宪政民主秩序

  中评社香港7月9日电/大华网路报今天“是非集”专栏说,国民党“总统”初选参选人朱立伦昨天在脸书表示,他若当选“总统”,将启动“二次转型正义”工程。朱立伦所持的理由,是民进党自三年前首度全面执政以来,高举“转型正义”之名,大行摧毁民主之实,并制造东厂作为对付反对党的工具。然而,“中华民国”目前不是有自诩为“宪法守护者”的“司法院”大法官吗?难道护卫“宪法”不被踰越的“看门犬”,现今已成了当权者的“宠物犬”?

  “立法院”在6月26日才通过同意四位大法官的任命,也即将使得十五位“司法院”大法官中,达到十一位而超过总数三分之二的比例,是由蔡英文所提名与任命。换言之,由蔡英文所任命的大法官,已拥有主导“释宪”结果的稳固力量。

  “司法院”大法官超过三分之二是由蔡英文任命的结构下,民进党执政期间种种违宪的作为,未来想要透过司法权发挥制衡的功效,扮演“宪法守护者”的角色,恐将是缘木求鱼。电影“少林足球”中的有段台词:“球证、旁证,加上主办、协办所有的单位全都是我的人,怎么和我斗?”民进党其实已让护卫“宪法”的“看门犬”,成了执政者的“宠物犬”,难怪他们敢于违宪而破坏宪政民主秩序。

  所谓的“宪法守护者”起源却是在美国宪政的实际运作,嗣后为世界各民主国家多所仿效。目前美国和德国为“宪法守护者”两大制度原型的国家,而“司法院”大法官“释宪”制度,则是学习自德国体例。同时,“司法院”大法官中,不少人曾留学于德国,在文章表述时也常自许要成为“宪法守护者”。
  美国各州和联邦的各级法院法官,在审理具体的诉讼案件时,均有权审查据以判决的法令或行政措施是否违宪,进而得以宣告拒绝适用违宪的法令或行政措施。美国这种称为“司法审查权”或“违宪审查权”的权力制衡制度,法官得以认定国会制定的法律和总统颁布的行政命令或措施,因违宪而拒绝在审判案件时适用,因而实质上使法律、命令或行政措施失效。也因此,法官也常自诩为“人权捍卫者”。

  德国是采“集中型”的违宪审查权制度,因为他们另外设置了一个专责的宪法法院,只有宪法法院法官有权决定国会制定的法律、行政机关发布的命令或措施是否违宪而无效。我们的“司法院”大法官“释宪”制度,大多移植自德国体例,大法官专门掌有解释“宪法”和解散政党的权限,对宪政民主的影响甚巨。

  然而,让“总统”在任期内提名任命达三分之二席位大法官的机会,应是“宪法”增修条文规定上的漏洞,而蔡英文也绝不会放弃这个巩固政权的好机会。从而,寄望大法官对民进党违宪作为有所制衡,恐怕并不切实际,而这也是他们不断大胆制定违“宪法”律的原因。

  近二十多年来,有不少民主国家发生了民主逆退的结果,原因之一就是法官遭到执政党打压或收买,或是执政者不惜修改法律,也要把自己人塞进法院。而他们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要让执政者违宪和违反民主的作为,能够得到法官赋予合法化的保证。民主,就在这种表面的平静中,逐步走向了衰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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